我市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成立市、区两级物管中心和物业协会,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组织现状调研、知识竞赛、座谈和赴外学习;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招投标管理,印发了《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正在进行招投标专家评选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管理的通知》,对全市物业项目进行了抽查,对小区内电动车乱放、私拉充电线和电梯安全等问题较多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着力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利用3到5年时间陆续对全市41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9286户、80.19万平方米。截至6月底,全市物业覆盖率达92%。
城市管理能力明显加强。
我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市、区权责,修订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制定出台,逐步建立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高效化的城市管理机制;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共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放、流动经营13万余处(次);实施严管重罚,通过前期每天张贴罚单2千余张等措施,目前近90%的市民能够按要求停放车辆;加大对建筑工地噪声整治力度,查处噪音污染行为1000余次;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全市渣土覆盖率达95%以上,工地出入口硬化率达90%以上;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维护、清理和更换破损、违规、过期户外广告1.5万余处;严厉打击小区私搭乱建行为,共拆除小区内私搭乱建180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