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用地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在城市规划中,仓储用地是城市用地组成部分之一,它与城市其他功能部分,如工业、对外交通、城市道路、生活居住等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是保障城市良性运转的物质条件之一。
由于其储藏的物资种类多,数量大,出人频繁,对城市交通与环境有很大影响,由于它在城市中的布置牵涉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在进行城市用地布局时必须注意。仓储用地的布置应该根据仓库的使用需求,城市的发展战略和规模,城市用地的总体空间布局布局结合考虑,在规划时要根据各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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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是指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是为修建、养护道路及其沿线设施而依照国家规定所征用的土地。道路用地的征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土地法规,依据道路横断面设计的要求,在保证其修建、养护所必须用地的前提下,尽量节省每一寸土地。
城市道路用地范围为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城市道路红线是指划分城市道路用地和城市建筑用地、生产用地及其他备用地的分界控制线。红线宽度为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在内的规划道路的总宽度,因此也称为规划路幅。城市道路的红线规划考虑道路的功能与性质、横断面形式及其各组成部分的合理宽度以及今后发展的需要,其由城市规划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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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用地

根据GB 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将公用设施用地定义为“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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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是指城市(镇)中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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