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但人是一种有思维能力、懂得感恩的一种高级动物,因此,一旦老人过世,其后人都会举办一个隆重的仪式进行哀悼,所有的亲朋好友也会前去祭奠,当然,也都会上一些礼金以此表示关怀和帮助。

前些时日,邻村的一位老人过世,葬礼举办的很隆重,据那位管事(我的同学)说,整个葬礼下来,收礼金就收了12万多。然而,也正因为收了这么多的礼金,也让过世老人的三个儿子闹起了矛盾,还差点大打出手,这也成了三里五村人们议论的焦点。
据那位管事的同学说,死者有三个儿子,老大在外地工作,而且还有一定的职务,老二是个生意人,在县城搞了个什五金电料门市,生意也还不错,老三虽然在家务农,却也是某个建筑工地上的小包工头。
由此可见,他们弟兄三个都是有一些能力的人,他们的老人当然也可说是个有福之人了。难怪葬礼请了《梨园春》擂主演出,难怪他们招待客人用好烟好酒招待参加葬礼的客人,把葬礼搞得如此隆重。

“有钱真好”这几乎是所有人所说的一句话,然而,在金钱面前又难免不会不生出一些祸端。就比如这家,老人在世,没人说什么,也没人知道老人的生活起居。人死了,收礼金收了12万多却引出了弟兄间的矛盾。
死者的大儿子媳妇说,办丧事的费用是弟兄三人平摊的,所收的礼金应该平均分配。老二媳妇说,通过谁的关系送过来的礼金就该归谁。老三媳妇说,老人生前都是自己跑前跑后的伺候,葬礼送礼金是为了办丧事、为老人,收的这些礼金应该按劳分配。

与情与理,好像三种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因此,也各说各的理,至使纠缠不清,而引起弟兄之间出现矛盾。
按说弟兄三个都是有钱人家,但面对金钱却又各有私心,如果“大让小”当哥的顺从弟弟的意见也没事,如果按“父母不在,长兄为父”当弟弟的尊从哥哥的意见也不会有事,这是情,但不是理。
很多时候,情与理却是有关联的,尤其在金钱利益上,向情却向不了理,向理却向不了情。那么,丧事完毕、所收的礼金究竟该如何处理呢?弟兄可以平分吗?

小编也是本村的一名丧事中的管事,我个人认为,在丧事过程中所收的礼金分配应在“情”的基础上重一个“理”字,弟兄之间不能平分所收的礼金。
丧事是人生的大事,参加葬礼的人员关系复杂,既有过世老人的关系又有儿女的社会关系,丧事中所收的礼金也来源于所有关系。
比如上述所说的这家人家,如果按小编的意思,街坊邻居及亲戚送的礼金应归三个儿子所有,在三人平分的基础上,适当为老人生前多照顾的多分配一些,弟兄情同手足,如果管事能够提出,相信其他二俩位也不会不同意。
但通过个人关系所送的礼金,应归于个人,比如,朋友、同事、同学等,毕竟这个礼金是个人的社会关系,礼尚往来也是必须的事,一旦人家有事,和送礼金有关系的人是还要还礼的,这是一个“理”字,弟兄是不能平分这个钱的。

但凡事没有绝对,如果哥弟之间有情有义,一方困难,另一方去把这个钱分与弟兄,那当然可赞。其实,老人过世后,究竟弟兄之间该不该平分,全在彼此间的相处。父母是当儿子共同的父母,儿子都是父母的后生力量,“父母在、尚有来处,父母不在、弟兄之间就是归途”。
一桩丧事下来,几万元都舍得去花,如果因所收礼金闹得弟兄不和,也许这也是老人所不愿的。希望大家能以上述弟兄三人引以为戒,切勿让世人贻笑大方。弟兄和睦,家庭兴旺这是古语,对此,不知大家是怎样认为的?欢迎留言说说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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