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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向广大营运车主提示
(注意,划重点)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区各类营运车辆还可根据2月出台的《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营业性出租、城市公交、长短途客运班线、旅游、租赁、货物运输等具有营运性质的车辆,如提出停驶顺延需求,可取消最短一个月及办理停复驶次数限制操作。
友情提示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友情提示:
各类营运车辆可及时通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停驶顺延业务,停1天也可以办理。
但要注意:
1.在停驶期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的。
2.停驶顺延合计不能超过6个月。
3.目前各保险公司均已开通网上、微信等方式投保,车险即将到期的车主,请提前办理续保业务。
┃来源:新疆保险、新疆949交通广播
┃编辑:小焦 初审:梁菁 二审:小易 终审:刘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