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下辖6个区、1个县、2个县级市,它们分别是: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县级市、宁乡县级市、长沙县。这些区县的划分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了多个时期的演变和调整。
早在秦始皇的统一六国时,湖南省地区就划分为长沙郡。在明清时期,湖南是湖广省的一部分,湖广成为当时朝廷管理的粮食仓库。
元朝时期,湖南地区属于湖广行省,但行省制度初步出现于元朝。元朝将中国划分为10个行省,湖南则处于湖广行省的管理之下。
随着明朝的建立,行省制度开始得以完善,湖南成为湖广省,形成了这个省份的基本行政区划框架。元朝时期湖广省的范围涵盖了当今的湖南、湖北、广西、贵州,以及广东的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