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胡女士在接受记者调查时表示,网购时就因为看到了划线价,才让她对现售价怦然心动,觉得很合算。划线价对消费者显然既有明示又有暗示的促销效果。
福州市消委会指出,《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特别指出,《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所称“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所称“虚假优惠折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因此,所谓的划线价本质上就是“原价”。而淘宝、京东、拼多多三家电商都以所谓的“价格说明”刻意解释回避“原价”概念,试图规避“原价”这个可能涉及价格欺诈这个雷区。
福州市消委会秘书长吴波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电商规范标价其实不难,而电商生造划线价这个概念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真实写照。“试问划线价格,除了误导消费者,还有什么实际意义?”
吴波指出,依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如实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以区别于以正常价格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经营者应当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相关法规对明码标价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规范标价,让消费明明白白,故意制造混乱信息,误导消费者,有违诚信经营的市场规则。
福州市消委会表示,将于近期与相关电商平台积极沟通,共同整治划线价。希望相关电商平台认真反思,共同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一起促进国内经济良好运行。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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