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是平等交易的关系,商家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应当为此支付货款或者相应的报酬。如果双方遇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不可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某商家在网上公布消费者集体购买和退货的记录,众多网友却一边倒支持商家的事件,引发热议。
某大学举办活动,学生们为了演出,在同一家网店购买了一批演出服。演出结束后,学生们却以7天无理由的方式集体退货。
店家收到退货后,因演出服严重影响第二次使用,便多次联系购买此批演出服的学生们。经多方联系无果后,商家便擅自将学生们购买和退货的记录发布到网上,众网友纷纷评论,对学校和学生造成了一定影响。
学生们的行为是否涉嫌欺诈?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目的在于预防消费者购买到无法使用或者不适用的商品,其交易规则是收货人只要不满意就可以选择退货。但前提条件是,如果不是商品质量原因,要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货。如果大学生们在购买演出服时的主观意识就是使用一天后进行退货处理,则他们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存在欺诈故意。
商家的行为是否涉嫌侵权?
民法典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商家虽多次尝试沟通,但最终他将学生们购买和退货的记录擅自公布在网络平台,并对学生们和学校造成了一定影响的行为,属在公共区域泄露了学生们的私密信息,确属侵权。
小编看法
1、学生们为了演出需要演出服,可以通过租赁、借用等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已经购买了演出服,且已经使用过了,退货时应该和商家沟通;商家拒绝退货的,学生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不应该将不利后果转移给他人。
2、商家遇到类似存在欺诈故意退货的,可以寻找学校、销售平台或者调解机构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学生们的退货行为,但不可冲动行事,以非法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可迁怒他人。
3、平台作为“中介”,应发挥自身协调、审查的作用,可通过及时联系双方、加强平台内部退货审查程序等手段,降低“7天无理由退货”被滥用的风险,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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