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在昆明举行媒体通气会,其中关于公约和大会背景的相关介绍,解答了读者关于《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的诸多疑惑。
生物多样性挑战
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新闻官员刘思佳介绍,生物多样性是支持陆地和水下所有生命的基础,为人类提供清洁的空气和水,以及营养和食物等,还帮助缓解气候变化。但是随着人类对粮食、能源、材料的需求增大,自然为之付出的代价也越来越大,其负担能力有所下降。最新报告显示,100万种动植物物种面临灭绝。每个物种在保持生态系统健康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生物多样性和栖息地的丧失将有可能增加传染病和病毒传播的风险。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据介绍,最新相关报告确定了造成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五个驱动因素,它们都是人类活动,如对植物和动物的过度开发、气候变化、污染等。这些驱动因素几乎都受到人类价值观和行为的影响,与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人口的动态和趋势、贸易等息息相关。《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副执行秘书大卫·库伯认为,当前面临的生物多样性危机与人类所面临的一系列危机,比如气候变化和当前卫生健康方面的一些问题,都是交织在一起的。
《生物多样性公约》及缔约方大会
相对乐观的是,通过科学有效的保护,生物多样性丧失有望减缓,甚至停止。出于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担忧,以及对生物多样性重要作用的认识,《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制定,并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目前共有196个缔约方。该公约不仅具有法律意义,还包括三个同等重要并且互相补充的目标,包括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和产生的惠益等。也就是说,全球社会需要携手共同努力,保护地球上的生命的生存。
而缔约方大会是《公约》的最高议事和决策机制,包括正式会议、高级别会议、边会和展览等部分。正式会议包括《公约》缔约方大会、《生物安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和《遗传资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3个会议。缔约方大会及其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题涵盖《公约》及议定书运转和履行的机制、战略、行动以及具体政策、科学和技术问题等。高级别会议由缔约方部长及以上级别官员出席,并就特定主题开展高层政策对话,谋求共识。大会每2年举行一次,目前已举行14次,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于2018年11月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
COP15被寄予厚望
按照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制定的基础——变革理论,需要在全球、区域和国家层面采取紧急政策行动,转变经济、社会和金融模式,以在未来10年(到2030年)稳定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并在其后20年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到2050年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愿景。
在中国举行的第十五次会议被寄予厚望,其间将要制定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未来10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设定目标和路径,被认为是实现2050年生物多样性愿景的踏脚石。到2050年,生物多样性受到尊重、保护、修复和明智的利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服务、维持健康的地球,为全人类提供至关重要的惠益,而这一愿景的实现有赖于2020年任务的妥善执行。
新黄河记者:江丹
编辑:常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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