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亚洲开发银行带领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六国,共同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计划”,旨在加快次区域内的基础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之发展,提高整体竞争力。此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每年举行一次部长会议。
截至目前,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范围涵盖交通、能源、通讯、人力资源开发、环境、旅游、贸易、投资和打击非法等领域。推动合作的过程中,虽然历经如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发生后,合作进展迟滞等问题,但总体而言,区域内国家积极推动经济合作,在众多领域已展现实质成果。
2002年11月,大湄公河次区域首次*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批准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十年战略框架 2002-2012》,象征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提升到*层级。
贰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