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允许选手自带一台220伏1000w以下的小型搅拌机等小家电进场使用。
2.选手所用的手布等全部自备自带。
六、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必须独立完成菜肴的烹作,自觉服从现场裁判员、监理员的监督与指挥。
(二)参赛选手要准时入场,佩戴选手标志,穿整洁的工衣(工衣上不得有参赛选手工作单位的标记),戴工帽,手上不留长甲,不佩戴饰物,不在赛场内吸烟;选手逾时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参赛选手所带原材料须在检录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携带入场参赛,违例者将作扣分处理。
(四)参赛选手的原材料的动刀成形、腌制、调味、加温成熟、装盘等操作过程必须在场内进行。
(五)参赛选手的菜肴所用原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材料和各种合成色素、添加剂等,违者均取消参赛资格。
(六)参赛选手的指定菜肴和自选菜肴的装饰物可在场外加工成型,在场内拼摆装盘。
(七)参赛选手自带参赛的一切餐具盛器、饰物等物品,不得带有本企业的名字和标识,否则以作弊论处。
(八)参赛选手操作完成后,要清理干净现场工位才能离去,否则酌情扣分。
七、赛场纪律
(一)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赛项执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二)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三)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赛项执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四)各参赛选手的教练、随行人员等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八、竞赛成绩计算
竞赛总成绩分菜肴质量成绩、现场操作成绩两部分组合而成,满分100分。
(一)菜肴质量成绩
(1)参赛选手的每一款菜肴均由裁判员参照评分标准各自评分;裁判员评定的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的总和取平均成绩,作为该菜肴的评定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每个参赛选手两款菜肴的得分分别按:指定菜肴得分的60%、自选菜肴得分的40%,二者合计为该选手的菜肴质量成绩。
(二)现场操作成绩
由现场裁判员根据选手的表现,对有违例行为的选手予以扣分。若干现场裁判员的判分加权平均即为该选手的现场操作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竞赛成绩
按菜肴质量成绩的80%分值、现场操作成绩的20%分值,两者合计即为参赛选手的竞赛成绩。
(四)成绩复核
所有竞赛成绩,统一由裁判长审核确认。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仲裁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
九、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二)选手申诉均须在赛后1小时之内,由领队通过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受理之后,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仲裁委员会成员由竞赛组委会派员组成。
本大赛技术文件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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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程序
【资格审核】
竞赛组委会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资格的参赛选手进行参赛。
【赛前培训】
4月中旬,竞赛组委会组织符合资格的参赛选手,进行赛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粤菜师傅”基础知识、参赛菜式操作指导、竞赛内容、竞赛规则及注意事项等,具体时间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同台竞赛】
4月24日,组委会为选手统一印制参赛证,选手凭本人身份证签到及领取参赛证。
奖项设置
【“明菜”奖】
金牌菜1道:奖金10000元 牌匾
银牌菜2道:各奖金5000元 牌匾
铜牌菜3道:各奖金2000元 牌匾
优秀菜20道:各500元 牌匾
【“明厨”奖】
个人组成绩前5名获“明厨”称号:
各奖金5000元 牌匾
专业组成绩前15名获“明厨”称号:
第1至5名:各奖金8000元 牌匾
第6至10名,各奖金3000元 牌匾
第11至15名,各奖金1000元 牌匾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3月27日-4月3日
【报名方式】
各参赛选手扫下方小程序码
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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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高明融媒体中心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