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走咱就走,代驾业务咱也熟:
架子鼓打得不咋行,但表情必须很行:
故事说到这里,小编要强行画风一转了!
“小林心如” 的火爆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其中存在的隐患也呼之欲出。近日,就有媒体称 “小林心如” 模仿林心如的行为涉嫌侵权。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雪薇就表示,虽然我国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模仿他们,但这种模仿行为的方式,在法律上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
“小林心如” 模仿的对象是林心如所表演的形象,该形象的肖像权的归属仍属于演员林心如所有。如果模仿者,对模仿的形象进行歪曲、贬损、哗众取宠,那么表演者就有权保护自己的形象不受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