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金
雷作案累累,曾因盗窃、抢劫被捕入狱,在服刑的13年中,雷数次企图逃跑,结果被增加刑期到48年。
厄尔·雷
1968年4月4日,雷端着一把改装过瞄准器的气步枪,趁金与工人谈话时,给了金的脖子致命一击,金死了。
然而金的儿子在雷临终前拜访了他,并对他说,「是政府*了我父亲,不是你」。难道*死金的凶手,真的不是雷?现在想想,雷虽然是抢劫惯犯,可说不定*人并不是他想要的呢。
其实雷在被送进监狱没几个小时,就提出希望得到新的辩护律师,他声称自己是无辜的,是在被人逼迫、诱骗下作出了认罪。可是诉讼程序一拖再拖,在此后的10余年中,当局根本就不予理会。
1981年6月4日,雷被4名囚犯狠狠地揍了一顿,此后不久雷被转移到「死走廊」,11道紧锁的铁门将他与其他囚犯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