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通讯员 汪啸天 邵莉
“这下问题全部解决了,要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7月7日上午,浙江交通集团金华管理中心稽核员小严接到了司机柳师傅的感谢电话,感谢小严帮助他及时解决了ETC异常扣款的问题。
原来就在几天前,柳师傅遇到了一件怪事,自己并未通行高速公路,却收到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扣费账单,于是他拨通了金华管理中心的业务咨询电话。当班稽核员小严耐心解答并仔细核对柳师傅提供的相关信息,很快发现原来是柳师傅把车卖了,但是ETC设备却没有及时注销和拆除,新车主通行高速时就会导致柳师傅的ETC正常扣费,正所谓“人在家中坐,账单天上来”。
相信部分车主也会遇到类似问题而发愁。建议原车主遇到车辆在出售过户前,要先进行原设备解绑,凭有效证件到各市ETC服务处办理解绑(各市ETC服务处可通过“浙江ETC服务”小程序或者“浙江ETC”公众号查询),解绑受理之时起24小时后生效。业务受理5天后,新车主可到各市服务处补办新的电子标签或不停车收费通行卡。
需要提醒的是,只要是ETC设备处于激活状态,在通行高速公路的过程中就可能会被扣费。除了柳师傅遇到的情况外,发生ETC异常扣费原因还有ETC设备在邮寄、托运、朋友帮带等过程中被扣费,或者一些车主自行拆卸ETC设备,拆下来以后就随意丢弃在后备厢、收纳盒里面等等,这些情况都可能造成ETC扣费异常。若想避免上述情况,车主均应通过ETC办理单位的正规渠道,进行ETC设备的解绑、消核、更改或重申等操作手续,切勿自行处理。
ETC是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已安装ETC的车主,在感受到了通行便捷、拥堵减少等便利的同时,还享受到了通行费优惠的福利,可谓一举多得。一套完整的ETC设备由车载电子标签(黑色)和不停车收费通行卡构成,两者缺一不可,所以广大车主在正确处理使用ETC设备的同时,既要确保设备的安全性,更要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切不可盲目随意处置,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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