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吧!
(一)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我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职工,提出的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复发的确认、辅助器具确认、工伤康复确认。(二)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三)其他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四)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收费吗?
1. 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再到社保局核报。2.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如何处理?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属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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