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
关于临汾市中心医院解放路院区改扩建及
安置房项目征收房屋和土地范围的通告
临政通告(2021]10号
为整合临汾市中心医院解放路院区和平阳院区,充分发挥中心医院医疗资源,改善区域内人民群众就医环境,缓解解放路与广宣街交叉口交通压力,市政府决定实施临汾市中心医院解放路院区改扩建及安置房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范围通告如下:
一、征收房屋和土地的范围
市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西至动力机械小区东围墙,东至广宣街,北至紫藤公园,南至市中心医院北围墙。
市中心医院安置房项目西至广宣街,东至邮政公司西围墙,北至药材公司平房住宅北围墙,南至药材公司家属院北围墙
二、禁止行为及后果
(一)自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改变房屋用途
3.房屋出租、质押、买卖
4.抢种、抢栽
5.其他有关规定禁止的行为。
(二)违反上述禁止行为,造成增加补偿费用的,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三、其它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尧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停止办理与上述禁止行为相关的手续。
特此通告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根据征收范围来看,临汾广播电视台,兴隆小区等多地均在征收范围之列。
来源:又见临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