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赠与房屋给子女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继承父母房产是否要缴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规定: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2、公司内部退休人员的工资,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支付给员工的伤残赔偿金,能在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医保部门支付的医疗费用外,企业应支付的医疗费用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应按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务处理;而支付的伤残赔偿金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也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职工福利费用。但是,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伤残事故又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行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费,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有哪些方式?
一是按照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二是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平均额预缴;三是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