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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广州已实现
长寿保健金“智慧”主动发放
老年人“一次不用跑”
足不出户便能领取长寿保健金
多大年龄才符合领取条件?
发放标准是什么?
如何办理?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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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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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广州市户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长者,可通过“穗好办”App或到村居委确认个人信息,确认后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注:驻穗部队年满70周岁及以上、由部队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70周岁及以上部队离退休干部,可申领长寿保健金。具体可咨询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办理。
长寿保健金申请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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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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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9周岁长者,30元/月/人
▪80—89周岁长者,100元/月/人
▪90—99周岁长者,200元/月/人
▪100及以上周岁长者,300元/月/人
每年在敬老月期间向本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每人1000元。
长寿保健金申请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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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放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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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老年人应配合信息确认。
老年人可以在年满70周岁提前3个月,到“穗好办”App确认信息,或者到户籍所在村居委,请工作人员协助确认。确认后方可在年满70周岁当月起,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长寿保健金申请服务指引
具体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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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的本市户籍长者,可提前3个月通过手机下载“穗好办”App,实名制注册登录,点击主页“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民政服务”—“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智慧发放确认”,按系统指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