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教龄津贴能否跟在职教师一样?
这是平台上有位网友提出的问题,从提问内容来看,可以判断题主是一位退休教师了。我在单位人事科曾经担任过很多年的科长,从我的角度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教师退休以后,“退休工资”变成了“养老金”教师退休以后,工资比在职的时候缩水很大的,月工资一万元左右,退休后只剩下五六千元左右了。在退休实行双轨制之前,退休教师只要拥有“30年教龄证书”的话,退休工资就按照100%的标准发放,否则只能按照80%的标准发放。
因此那些年代,教龄满30年的退休教师,退休工资比在职的时候少不了多少的,在职月工资一万元的话,退休工资也能拿到八九千元左右吧。
自从2014年养老金并轨之后,教师退休金的发放原则遵循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十年过渡期”的规定。所以说,对现在退休的老师来说,退休之后拿的钱不再称作“退休工资”,而是“养老金”。关于退休金的计算公式,各个省份有所不同。
以广西桂平市人社局在答复网友时的回答为例:
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其实从这个公式就可以看出,新的退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从这个公式还可以看出一个问题,那就是退休教师的工资项目构成与在职教师的工资项目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职教师的工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护10%、绩效工资、物业补贴、教护龄津贴、住房补贴等,需要扣除的项目有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公积金、年金、工会费等。
说说教龄津贴的那些事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聊聊什么是教龄津贴。
教龄津贴是从1985年开始实行的,提到1985年,很多老师应该知道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我国的第一个教师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这是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的开始,教师有了自己的节日,工资因为教龄津贴,也有所增长。
教龄津贴是如何发放的呢?是按照教龄的长短进行发放的,教龄津贴分成四个档次:
教龄在5年至10年的,每月的教龄津贴是3元;10年至15年的,每月的教龄津贴是5元;15年至20年的,每月的教龄津贴是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的教龄津贴是10元。
看到这里,或许有网友对此嗤之以鼻:就这么点小钱,退休以后还挂念着这点教龄津贴,值得吗?
呵呵,不要小瞧这么一点教龄津贴。当时的“教龄津贴”占教师工资总额的十分之一左右,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呢。我们看看1985年的平均消费水平,就以居民消费的硬通货猪肉为例吧。那时候,一斤猪肉只需要1.75元左右,3元的教龄津贴就能买到2斤左右的猪肉。
当然,也有很多老师呼吁提高教龄津贴,毕竟现在执行的教龄津贴还是40年前的标准,最高的教龄补贴10元,放在今天看,连一斤猪肉也买不到了。
以今年的猪肉市场价来看,每斤猪肉大约在12元左右,接近1985年的10倍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推算的话,教龄补贴应该分别提高到30元、50元、70元、100元了。如果从尊师重教的角度看,即便能落实的话,教龄津贴也不多的。因为按照教师平均工资的十分之一计算的话,现在的教龄津贴平均在700元左右。
区区的这点教龄津贴,哪些人才能享受呢?
国家发放教龄津贴的目的是为鼓励教师长期从事本职业而发给的一种岗位津贴。因此,教龄津贴和教护10%部分只能由一线教课的教师享受。国家还有一个补充规定:
从事教师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20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记得10多年前吧,我们接到上级部门的自查通知,对全校教职工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梳理排查,凡是不在教学一线当老师的,一律从其工资中取消教龄津贴和教护10%的部分。那些工人身份的职工,从那以后月工资就变少了,虽然有情绪,但是没有办法。
退休教师还能发放教龄津贴吗按照教龄津贴的概念和发放原则,退休教师是不能享受教龄津贴的。
因为教师退休以后,就要离开工作岗位,离开单位,不再继续从事一线的教育教学工作了,教龄津贴自然也就停止了。简单说,教龄津贴里面有两个字“教龄”,只有在职期间,教学的工龄才会逐渐增长的。
退休以后,教龄就不再增长了,换句话说退休之后就没有教龄之说了,即便你拿着30年的教龄证书,也只是证明你在职的时候,教育教学的工龄达到30年或者多于30年而已。
所以说,对退休教师这个群体来说,就不要再挂念着教龄津贴了,不要再为这点小钱而纠结了,保持一个好心情,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就是最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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