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大企业、单位会建设房屋作为福利,以供给员工居住,这种方法能够有效的留下人才。但是分配给员工的福利房就是属于员工了吗,针对这一点我们来看看网友比较关心的这些问题,单位福利房产权属于谁?单位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一、单位福利房产权属于谁
1、单位房是集资建设的房屋,房屋的产权根据集资的方式决定产权,个人以全部房款的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单位房是全部房屋产权。个人以房款的部分资金做为投资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房屋是部分房屋产权;
2、单位房是房改房建设的房屋,所获得的单位房是部分房屋产权。
法律依据: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单位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单位的福利房是不能够随便买卖的,绝大多数的单位福利房产权都归属于单位,所有职工本身只有居住权,而没有实际的产权。所以在法律上不具备有买卖的可能性,即便是有房产证的福利房,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也会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或者是其他的费用,才能够正常办理过户。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综上所述,单位的福利房分配给员工后,产权依然是归属于单位的,除非员工出资购买了福利房获取了完全产权,不然员工就只有居住权而没有使用权。这种单位的福利房以后不管是想出售还是改名过户都是受到限制的。以上就是“单位福利房产权属于谁?单位福利房可以买卖吗?”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