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
在购房初期,很多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在南昌,后续可以将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也就是我们说的商转公。
同样,商转公也分为商业贷款转省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转市直公积金贷款。
两者办理模式相同,分为:
中心垫资模式:指借款申请人向中心申请,通过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资金用于全部结清或偿还部分商贷本金的方式,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
自筹资金模式:指借款申请人向中心申请,通过自行筹措资金先还清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也就是说,两者商转公后都可进行组合贷。
职工申请的商业贷款银行为中心受委托贷款合作银行的,如借款申请人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已达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不足商贷剩余本金的,可以同时申请可贷比例内的商业性贷款,即组合贷。
比如:某单职工目前有住房商贷150万,省直公积金(市直公积金)最多只能将其中的70万转为公积金贷款,但是70万仍然不足以还清商贷剩余本金,那么可以将商贷本金部分以公积金贷款的形式还款,剩余部分以商贷的形式还款。
注意,如果原来就是组合贷形式,则原组合贷款里的商贷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因为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同时只能一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申请条件。
省直公积金商转公:
凡属江西省直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户,其名下有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
1、借款申请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4、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
5、借款申请人应为不动产权人之一;
6、公积金贷款用于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必须有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存量房交易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和借款合同;
7、2016年5月16日(含)后发放的商业住房贷款可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8、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首付款比例;
9、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10、申请转贷的房屋办理过购房性质的公积金提取业务,需间隔6个月后才能申请商转公,且可贷额度减去已提取金额。
注:
(1)申请转换的商业贷款为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商品房以购房合同总价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和增值税发票总房价为准;
(2)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所有不动产权人及配偶应作为贷款申请人;
(3)房屋套数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参考人行征信系统、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以及个人承诺等综合数据为计算依据。已出售房屋不计入套数,但需提供借款合同及房管部门或不动产部门交易证明;
(4)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结清上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5)原单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个人账户余额按规定已合并至省直缴存单位且新、旧账户缴存记录能连续上,申贷时执行本中心账户余额认定标准。
市直公积金: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申请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
4、借款申请人应为不动产权人或房屋买受人之一;
5、具有符合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
6、房屋如办理过购房性质的公积金提取业务,需间隔6个月后才能申请商转公,且可贷额度减去已提取金额;
7、申请转换的商业贷款为2016年5月16日(含)后发放的纯商业性住房贷款。
8、申请转换的商业贷款的房屋为自住住宅。
办理模式和机构。
省直公积金
市直公积金
贷款额度及期限。
在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省直公积金与市直公积金内容大致相同。
省直公积金和市直公积金贷款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双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余额,同时不能超过公积金中心规定最高贷款额度;(原商贷余额≤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X30倍X缴存时间系数X剩余缴存年限系数(此系数为1)
注意,商转公后省直公积金和市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一样,不过市直公积金在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商品房以购房合同上的毛坯总价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和增值税发票上的总房价为准。
商转公之后,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同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对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延长1-5年,但不得超过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
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首套房2.75%,二套房3.025%。
6~30年 贷款年利率:首套房3.25%,二套房3.575%。
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调整之日前发放的贷款,于下一年度1月1日执行新的贷款利率;调整之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