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75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从2021年9月日起,国家对基本农田管理更加严格,不得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和“发展果林业、挖塘养鱼”等,违反者不仅会责令改正、恢复土地原状,没有在限期内改正的还会被罚款,严重破坏种植条件的,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就是可能会坐牢。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