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的故事,都成了她的写作素材。
同学给她讲华人移民故事,她一听,回去写出了《少女小渔》。
刘若英就是演这部剧爆火的。
有一次,别人在聊日本乡下妇女,她一听,很感兴趣。后来写下《小姨多鹤》。
孙俪就是演多鹤被人们熟记的。
又一次,友人与她闲聊:你写了那么多,为什么不写写赌徒呢?
严歌苓一听,有意思。她一直惦念着,后来写下《妈阁是座城》。
她说:“我这辈子好像不写会死。”
情绪稍微好转后,她干脆以自己为原型,写下《芳华》。
就是冯小刚筹备的那部文艺片,《芳华》里的萧穗子就是严歌苓。
张艺谋也承认过:“她就是《芳华》的缘起、穗子的原型。”
25岁那年,严歌苓终于熬到退伍了。
她有了自由。
她可以畅所欲言,随意写作了。
这时,爱情又敲了她的门。
李克威走进了她原本干枯的生命。
他是作家李准的儿子,两人新趣相投,家境相当,很快恋爱,又很快结婚。
严歌苓结婚后,仍在坚持写作。
这期间,她已出过好几本书,在写作上小有所成,被美国新闻总署看上了。
美国方向严歌苓发出邀请,参加美国青年作家会,顺便可以访问美国7座城市。
她去了。
这个决定,又是她人生的转折点。
因为,去美国转了一圈后,她在心底萌生了一个想法:读书。
她要做专职作家。
要成为职业作家,就得经过专业训练。
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去美国进修。
可是,她是学舞的,后来才改行写字,哪里会学英语呢。
不会说英语,怎么听懂老师授课。
怎么办?
学。从零开始。
她从最基础的音标开始,每天ABC去念。为了快速学会,她买了好几本全英文字典,又买了三本新概念英语,像个咿呀学语的孩子,每天跟着读。
她没基础,便只能死记硬背。
她就死记硬背。
有时背着背着,常忘记事儿。
有一次家里来客人,父亲见她太幸苦,让她出去买点菜回来,随便散散心。
严歌苓说:“好”。
嘴上答应,手里还拿着英语字典。她边走边背。
不知怎么的,她走到了菜市场,又不知怎么的,她回来了。
后来她回忆起这件事,有些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么出去回去的。”
到家,父亲问她:“菜呢?”
严歌苓一看,没了。
手里只有字典,哪有什么菜。
她记得自己确实买了啊。
菜,早已不知被她丢哪了。
凭着超强的专注力和意志力,她考过了托福研究生线,总分577分。
仅用了1年零7个月。
当时美国的研究生线为550分。
她一个ABC水平,没啥基础的人,简直创造了奇迹。
后来有位年轻学生问她:“您是怎么做到的?像我们这种基础来说相对较好的学生,也未必敢跑到美国去,还一下子拿到那么好的成绩。”
这个学生是香港大学文学系研究生,资源更好,英语水平更高,至少比ABC不会的人高出一大截。
严歌苓浅笑:“聪明人,用的都是笨办法。”
她上了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写作系,成了这个系100多年来,第一个外国学生。
学校看中她的才华,又因她的独立,给了她全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