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劳达laboroot 发起的HR众筹第一书《经历3 1》
主人公档案
姓名:贾一凡
生日:1980年4月21日
户籍:浙江省杭州市
毕业院校:上海师范大学
星座:金牛座
职场代表作:曾经把一名逼走四任人力资源总监的闹事员工给顺利辞退了。
工作履历:
1.上海AB技术有限公司 人事助理
2.上海BC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人事专员
3.CD国际贸易进出口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聘经理
4.上海DE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人事经理
5.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总监
6.FG(中国)有限公司 亚太区人力资源总监(现任)
职场日记
今天,碰上了一件比较蹊跷的事情。早上上班不久,一名清洁工模样的中年妇女走进了我们办公室,操着一口苏北口音的普通话对我们同事说:“你们这里谁是负责劳动关系的?”
一听这话,大家都比较诧异。看这人的打扮很像农民工,直接用“劳动关系”这样的专业术语,倒是不多见。这倒不是歧视农民工,确实是之前大家接触到的农民工都是文化水平不高的,所以对农民工的认识也就停留在自己所接触到的感受上了。
“大姐,您先坐!您具体是有什么事情呀?我们这个办公室的人都是负责劳动关系的。”那个同事回答道。
“哦,是这样啊。我是公司的清洁工,进公司一年多了,可是公司一直都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社会保险。现在新《劳动法》已经实施这么长时间了,公司还是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还是没有给我交社保。听说新《劳动法》可是规定了,不签劳动合同可是要发双倍工资的呀。”
闻听此言,大家再次陷入了震惊。
第一,是震惊于这个中年妇女对法律的了解。看来《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掀起的劳动者维权狂潮果然厉害,真的可以说是深入人心啊!
第二,是公司居然还有没签劳动合同的员工,这可是我们的失职呀!
不过,再仔细一想,大家又都松了一口气。
接待这位妇女的那位同事对她解释道:“大姐,您在我们公司是做清洁工的,每天上午工作2个小时,下午工作2个小时,每天总共四个小时,一周工作5天,你这是属于《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钟点工、小时工。根据规定,钟点工、小时工是可以不签劳动合同的。”
那中年妇女一听,立即回答道:“还真被我儿子给猜中了,你们果然这么回答我。实话告诉你们,我儿子是学法律的,对劳动法可精通呢。他说了,由于你们这边清洁范围广,我每天实际工作的时间超过4个小时,所以我应该是那个什么全日制用工,不是你所说的钟点工、小时工。再说了,我们那边的钟点工都是给人家家里干活的,没有给公司做的。”
听了她的话,我们刚才的疑惑也就解开了。原来这妇女有一个学法律的儿子呀,难怪对《劳动法》如此熟悉呢。
不过,同时大家又都紧张起来,因为公司对清洁工没有严格的考勤制度,如果这个妇女真的一口咬定自己每天工作超过4个小时,而且还能找到一些证人作证,那公司可就有口难辩了。
“大姐 ,你的事情我们知道了,我们一定调查清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请相信公司。请你把你的联系方式留给我们,我们一有结果就跟你联系,好吗?”
“好,好,我叫王淑芬,电话号码是:1312345XXXX。”那中年妇女,不对,以后得称呼其为王淑芬了,她非常爽快地答应了我们同事的要求。
送走了王淑芬,我们大家就讨论起来。
“他娘的,这《劳动合同法》还让不让我们活了,搞得连清洁工都来找我们麻烦了。唉,人事难做啦!”
“嘿嘿,她那儿子也真厉害,一下子就戳到了我们的软肋。看来以后对清洁工的考勤要加强了。”
“这可怎么办呀?这一没考勤,二没合同的,如何证明是非全日制用工呀?”
“双倍工资呢!”
……
大家议论纷纷,我也是绞尽脑汁在想着应对方法。突然,我想起了一件事,于是我赶忙跑到档案柜前翻找起来。
一个同事看到我的行为,笑道:“别折腾了,公司清洁工肯定没合同的,难不成你还能变个合同出来?”
我随口答道:“不是,这王淑芬的关系可能不在我们公司。”
一听我这话,大家一下子都醒了过来:我们公司的保安和保洁不都是外包了的嘛!
不过,只是一时的轻松,紧接着,大家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既然王淑芬说是没有签过合同,那么很可能保洁公司没有跟王淑芬签劳动合同,如果真是这样,最终还是有可能认定王淑芬跟我们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为她毕竟是在我们公司工作的。
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我们公司跟保洁公司的合作协议了。我就是想到了这一点,才去翻档案柜的。因为我记得,当时合作协议的附件确实有几个保洁员的姓名的,但是不记得是否有王淑芬,如果有,万事大吉;如果没有,可能就麻烦了。
终于找到了那份协议,打开一看,我顿时轻松了下来:“同志们,不要怕,救命稻草来了。这份协议的附件里,不但有王淑芬的名字,还有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信息齐全。而且,协议里明确了这些保洁员的工作时间,规定很清楚。所以,咱们公司可以脱身啦!哈哈。”
“唉,可怜的保洁公司呀,要被王淑芬她儿子玩啦!”一个同事替我们的合作伙伴担心起来。
那个接待王淑芬的同事则拿起电话,给王淑芬打了个电话:“喂,大姐啊……我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劳动关系的呀……哎,你好……对对,刚刚我们见过面的……是这样,我们已经了解清楚你的情况了。你是保洁公司派到我们公司来工作的,所以你的合同应该是跟保洁公司签,而不是跟我们签啊……哎,对,我们公司的保洁工作都是外包给保洁公司的,这个我们这里有跟保洁公司的协议的,名单上面有你的名字……哎,对……哦,好,那好,有事你再跟我们联系……好,再见。”
听他打完电话,议论之声又起,不过这次换了话题了:
“哎,你们说,现在到底谁强势,谁弱势呀?怎么一个清洁工也能跑过来跟公司说要给双倍工资呀?”
“嗯,我觉得劳动者还是弱势,你看我们不是把她给甩出去了?”
“我觉得不对,有的时候确实公司弱势,你看虽然我们把她给甩出去了,可是估计保洁公司这次要倒霉了。”
“我看呀,公司跟员工都不弱势,我们人力资源部的人最弱势,上面领导拿权力压,下面员工拿法律压,我们在中间两头不讨好。”
此言论一出,众人附和。
劳达laboroot 为你划重点
1.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但是,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还是建议签订相关用工合同,与其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同时,需要做好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考勤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业务外包是一种能够较好避免劳动关系管理风险的用工模式,但是也要注意细节上的操作,特别是对合作方用工权及经营范围的审核、外包协议的签订,以及外包人员进入公司时的人员信息通知。否则,一旦操作不当,很容易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