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派友都在询问,抄袭到底应该如何界定?
因为问的人多了,所以睡衣熊想了想,写了这篇文章,说一下我的一些看法。
这些也只是看法而已,不保证就一定是正确答案,其中也夹杂了一些私货,主要还是个人见解,大家了解一下就好。
我们说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抄袭
2、跟风
3、洗稿
4、撞梗、借梗
我们就从这四点出发来仔细说一下。
抄袭到底什么是抄袭。
严格意义上来说,任何剽窃、复制别人创作作品当中的情节或语句的行为,都属于抄袭。
我想这个不难解释。
而且也可以说是最容易界定的一种方式。
那就是大段大段的复制粘贴。
如上图所示
用“调色板”对于两段文字进行比对,有大量重复或者相似内容的作品,那基本上是没得洗,实锤抄袭无疑。
想来对于这一点,大家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所以,关于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抄袭方式,我们就不多说了。
只提醒一句。
以我对网文的了解,这种大段的复制、或者说是稍作修改,然后拿到自己文中的做法,经常出现在对环境、人物、战斗等等的描写上。
众所周知描写是最难的一项,而且在网文当中,同样也属于性价比比较低的一项。
但这一项呢,又不能不写。
当然好的描写可以给作品增添色彩,这是必然的。
所以有些作者一遇到描写的时候,就开始各种百度。
这种方法,现在已经不行了。
因为你百度到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别人的原创心血,在调色盘的对比之下绝对无处遁形。
所以,敬告所有的作者,不管你以前是否是这样做过——但以后真的不能再做了。
哦,还有一条——一些看似很带感,有哲理性的句子——这种常见于IP文。
在之前我们发的文章XX当中。
也提到了这种现象,那就是“借用”别人小说当中的一些“金句”。
那么这种行为,一样在调色盘下无所遁形——如果原作者追究,那么,抄袭实锤。
当然,如果说你引用的是鲁迅、老马等名人名言,那一般而言是没什么问题的。
跟风跟风到底算不算抄袭?
其实想来,观看今天文章的派友们,对于这个问题应该是最为关注的。
因为不管是抄袭还是洗稿,都涉及到了“主观层面”,作者是“有计划”的去抄袭。
但是跟风不同。
跟风这个问题我们之前也说过好几次,睡衣熊最为强调的一个概念是——跟风跟的是“市场”。
任何一个行业其实都是这样的。
当一个风口兴起时,顿时一大堆的资本就朝着这个方向砸了过去。
就好像当年《宫锁心玉》、《步步惊心》、《甄嬛传》大火,带动了一大批清穿宫斗剧,大家在电视上看到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却不知道这些年其实有众多剧组前前后后拍了几百上千部类似的作品——当然大部分都上不了上星卫视,所以翻不起什么水花。
共享概念兴起时,共享单车、共享电瓶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
基本上沾着“共享”俩字的,就可以做个白皮书找资本去圈钱……
网文也同样如此。
当一个题材大火以后,立刻就有大堆的作者跟上。
而事实证明,这的确是一种方法。
大神吃肉,小作者趁机捞几口汤喝。
更何况,就算是再牛逼的大神,也总不能说就把一个题材给写绝了,写完了。
就以前几年比较大热的“文娱文”而言。
这其中最为火热的作品,是《我真是大明星》。
但是这一类作品,在起点火起来的,可不止十本二十本。
我没有经过具体的估算,但是这一类小说我曾经有一度挺喜欢看,所以找了不少的来看——就以扫了眼开头的作品,都不下于七八十本。
而根据不完全统计,文娱类小说进入起点精品——均订三千的作品,少说也有上百本。
也就是说,光是这一类作品带起的风口,就创造了二十个以上的百万级收入作家,更有起码小百十名月入过万的网文作家。
这还是往少了估算的……
算上各种渠道、IP之类的(文娱文也有小说进行了改编),光是这一个题材,就起码创造了几千万上亿的市场价值。
那么,这种跟风作品,能算抄袭吗?
我觉得肯定是不能算的。
就好像《我真是大明星》,主角一开始是个电台主持人,然后各行各业都涉猎一些;
但是像《完美人生》,主角就从抄歌来切入情节;
《华娱特效大亨》,主角以特效电影切入剧情,重心都是在电影上;
《文娱教父》,也是电影,同时搞搞小说;
《满级导演》,也是电影;
《歌王》,主要是歌曲;
《文娱帝国》、《全球影帝》,主角是演员……
这样一个题材之所以能够把市场做起来,就是因为其中所包含的卖点实在是太多,单独拿一个卖点出来都能撑得起一本书。
更不要说文娱文的发散性很广,华娱、韩娱、日娱、美娱等等……(虽说之前因为某些事件,导致韩娱题材基本上已经凉透了)
那么这种跟风,其实是没问题的。
只要作品本身当中不存在对别人原创作品的抄袭行为,那就不能算作是抄袭。
当然,我举例的文娱文,可能本身就有一定问题。
那就是“在小说当中,主角抄袭现实中作品,到底算不算抄袭”。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之前有谈过。
但读者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态度,几乎是两极分化。
男频当中,这一类“文抄公”的小说,曾经一度火爆网站,跟风无数,却基本上没有多少读者在意,在小说当中“抄袭”别人的原创作品有什么问题。
大概是很多读者觉得,这种“文抄公”类的小说卖点就是在这里,说白了,就跟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古代,抄袭那些未出世的古人诗词一样,只是一个卖点而已,其核心点并不是在作品本身,而是作品所带来的相应情节——所以并不算是“抄袭”。
但却有一部分读者认为,既然是“照搬”了别人的作品,那么就是“抄袭”无疑。
那么关于这一点……
睡衣熊不是搞法律的,自然也不太懂这个问题。
所以……存疑吧!
只是通过目前的市场来看,男频的“文抄公类”还是有一定市场,但女频已经几乎没有。
最后,既然提到文娱文,在这里再和大家强调一个问题:
文娱文当中,最好不要出现影射现实中明星的情节、写法,据说这一块会抓的越来越严格,所以建议全部架空。
好的,我们最后总结一下跟风:
再次强调下玄派的理念,跟风跟的是市场,而不是照抄。
关于这一点,我相信很多大网站的编辑和我的想法和方向都是一样的,甚至很多编辑会鼓励新人去跟风。
为什么?
因为这样有保障。
其实这几年网文圈中不乏这样的作者,他们本身的文字功底、情节处理能力都没问题,但是连续写了几本书都不火,可是当一个题材火热以后,他们去跟风,一下子就火了。
这种火,不光让他们在网文圈当中占据了一席之地,更让他们能够“有成绩”的写完一整本书。
要知道,在这个圈子里,只有当你有一本完本的(男频起码百万字以上,女频20万字以上),而且有一定成绩的(有一定订阅和收入)的小说以后,你才能真正摆脱“萌新”的称号,从而光荣的成为一只“老鸟”。
而有些作者,写几十万字,成绩不好就太监,开新书,再写几十万字,成绩还是不好……
这种死循环之下,没有一本能够拿得出手的作品。
那就一直成为不了“老鸟”。
那像这种有文字功底,又有情节处理能力的“萌新”,怎么变成“老鸟”?
其实跟风是一种最为方便,也是最为直接的方法。
我们之前就说了,任何一个作者,哪怕他是开宗立派的作者,也不可能一个人就把一个题材给“写死了”。
就好像《无限流》再火,但也总有一些读者觉得《无限恐怖》不够爽。
于是就有了《单机无限流》,也就是后来的《诸天流》的出现。
所以,跟风当然是可以,但在内容的创作上,各位同学还是要发挥想象力和原创精神,去写原作者没有写到的领域。
PS:这也是为什么玄派会有“玄派推书”这个专栏的原因。
跟风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抄袭才是。
写到这里,睡衣熊发现已经2900多字了
所以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了,关于洗稿、撞梗与借梗,会在下一次推文中放出来。
对于这两个定义还有疑问的派友可以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