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廷杖
在这种情况下,明朝被打屁股反而成了一种无上光荣的事,因为这代表着作为一位臣子,敢于犯言直谏,与皇帝对抗。明史大家孟森先生在《明史讲义》中这样描述明代打屁股:“廷杖虽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为至荣。”比如说著名的杨继盛,因为上疏弹劾严嵩,被嘉靖皇帝打了屁股,下了监狱。
因为被打的太狠,半夜杨继盛只好拿着一块碎碗片,把自己身上被打坏的烂肉割下来。整个过程中,旁边拿着灯照亮的狱卒都心惊胆战,颤抖不止,杨继盛却好像没事人一样,泰然自若。《明史·杨继盛传》中载:“及入狱,创甚。夜半而苏,碎磁碗,手割腐肉。肉尽,筋挂膜,复手截去。狱卒执灯颤欲坠,继盛意气自如。”这样即使被打屁股也不改志向的大臣,才被天下人认为是国家的脊梁。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因为自己的理想选择与皇帝对抗的,也有人是想要借此邀名,为自己积累政治资本,让自己博得舍生取义的美名而流芳百世。比如说在万历年间有一位弹劾张居正的,叫做赵用贤。他就是因为弹劾张居正被打了屁股。但是因为他体胖肉厚,挨了一顿板子也没事,就是屁股上的肉打烂了,他妻子还把打烂的肉取下来,做成腊肉收藏起来。《明史·赵用贤传》是这样记载这件事的:“用贤体素肥,肉溃落如掌,其妻腊而藏之。”这个作秀的意味也太浓了,一看就是希望能够博一个好名声了。
总之,纵观中国的笞杖刑(也就是打屁股)史,我们可以看到,打屁股从尧舜时代一直进化至今,始终是作为官方和民间惩罚行为的首选方式。这打屁股这事,上至皇帝也打得,中间王公大臣也打得,下至贩夫走卒也打得;官方惩治罪犯打得,民间家法从事也打得。无论是用鞭子,藤条,还是用棍棒,板子,无论采用什么工具,无论打在什么部位,作为一项后果较轻的刑罚,我们都可以看到笞杖刑发展的清晰轨迹。在社会已经高度文明的今天,笞杖刑早已从我们的刑罚中废除,我们再也看不到那些公堂上噼里啪啦的板子声,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文明的进步。
说回我家的正太,自从我告诉他我最近在写关于“中国打屁股史”的文章这件事以后,我觉得他好像听话多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算了,既然他现在比较乖了,那我就先不打他屁股了,下回再说吧。
参考文献
1、《汉唐刑罚比较研究》 连宏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唐代笞刑、杖刑比较研究》 初瑛 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明代廷杖研究》 张靖胤 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杖刑源流论考》 李宜霞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1期
5、《中国古代笞杖刑罚的历史分析》 杜冰倩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
6、《被群臣打屁股的倒霉皇帝》 水银河 现代快报 200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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