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机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推进我县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工作,根据晋农机服发《关于做好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的指导意见》(晋农机服发〔2023〕2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县遴选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项目建设主体,现面向县域范围内公开选择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新型农机化经营主体(含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或公司),承担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1.依法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
2.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和机具存放场所;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在100万元以上,具备全程机械化(耕、种、管、收)作业服务能力,年完成作业面积1万亩次以上。
3.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在100亩以上,托管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4.拥有较为先进的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5.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牵头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优先支持承担大豆油料扩种任务的新型农机化经营主体,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二、报名资料
1、主体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征信复印件。
2、
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2022年财务报表及业绩(收入)明细表。
3、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在100亩以上,托管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相关资料。
4、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和机具存放场所图片;各类农业机械原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依据,具备全程机械化(耕、种、管、收)作业服务能力,年完成作业面积1万亩次以上的业绩证明。
5、拥有较为先进的拖拉机及配套农具相片。
6、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牵头人个人征信记录。
7、承担大豆油料扩种任务的相关资料。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 名 地 点: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新型经营主体股0424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
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