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朋友们,大家好。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警部门都会给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做一个划分。比如: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等。那么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不服怎么办?在各种责任划分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赔偿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有规定,即: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服的,可以从接到《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怎么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交警划分责任为同等责任的,双方互相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 50%;由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
责任划分为主次责任的,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 7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 30%。 涉及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以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1、负同等责任时
(1)、非机动车方其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人员的医疗费不超过1万元,由交强险医保范围内赔付。
(2)、非机动车方财产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人伤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机动车方承担60%,非机动车方承担40%。
(3)、机动车方的维修费用双方各承担50%。
2、责任划分为主次责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