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在图标上方或旁边以文字注明变更修改依据。
10、制作竣工图只能以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单三种为修改依据。
五、整理规范程序
(一)资料的整理及排列
1、整理方法
日常收集整理:按项目-单位工程进展先后所形成的资料类型装盒,按《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移交规范整理要求列表》分类组卷。
附件1: 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移交规范整理要求列表
备注:对于单位工程的划分,可以参照施工许可证或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划分,比如高层,可能是几栋楼组合在一起才是一个单位工程,对于别墅等资料较少的单体,可以按片区或者组团进行划分。几个项目共用并且无法分开的资料,可以组综合卷。
移交时整理要求:
(1)清整、检查各阶段形成的资料,确保严格按照附件1分类组卷;
(2)督促各工程师清理个人手中资料,将应归档的文件补充归档;
(3)粘贴案卷背脊:根据资料内容编写案卷题名及填写相关内容;
(4)将已装盒的卷内资料按件进行编流水号,页号从“1”开始,用铅笔书写在文件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背面在左下角书写编号,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写在右下角,并编制卷内目录。 (见附件)
(5)制作卷封皮及备考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