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后复学升学、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
国家资助和家庭优待政策
6.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7.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8.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9.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