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云南老年报 龙沙娜 编辑 徐敏
相关案例居住在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业主,可能会不时遇到水管堵塞或马桶反涌粪水、污水的情况,让人苦不堪言。通过疏通会发现堵塞原因,但找不到相关责任人,这时应该怎么办?云南靖节律师事务所律师胥艳娟为我详细解答。
家住二楼的小区业主小张,下班回家后发现家里满地都是从马桶反涌出的粪水,把家里弄得恶臭熏天,让他苦不堪言。小张找到物业公司,将房屋进行清理、疏通后,物业公司在出具的《情况说明》中表示:疏通出来的堵塞物均为厕所便纸和装修的水泥浆粉,但无法查明是哪户人家使用管道不当导致。小张一气之下将楼上与自己家共用同一管道的30名业主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小张遭受的损失5万余元以及评估费用。法院审理后最终认定:本案属于侵权责任纠纷,且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因小张无法举证证明管道的堵塞物是该30名业主不当使用所导致,故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所谓“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归责原则”,即当事人只有在对自己的行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对该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胥艳娟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侵权纠纷中,权利人要主张行为人对其承担侵权责任,就必须要举证证明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并且存在过错,同时权利人还要举证证明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权利人所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本案中,小张主张30名业主共同向其承担侵权责任,但又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下水管道堵塞是由该30名业主的不合理使用行为所引起,即不能举证证明30名业主实施了侵权行为,因此也无法证明30名业主存在过错,故本案在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情况下,小张因不能举证最终承担了不利的法律后果。
业主在遭遇此类案件时,若想要追究其他共同使用人的侵权责任,就要尽可能地搜集证据证明其他业主存在不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导致业主遭受损失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