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时间安排
1.2023年4月下旬:发布招聘公告。
2.2023年5月5日前:应聘人员选择意向单位进行报名应聘;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及校内测试;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复核材料,确定参加区级综合素质测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3.2023年5月下旬:区级综合素质测试。
(1)2023年5月20日上午:学科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2023年5月下旬:综合能力测试与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能力测试地点:延安西路900号。
学科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委托市相关机构命题和阅卷;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4.2023年6月:公布测试结果。
5.2023年7月:政审、体检。
6.2023年8月: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备注:以上时间与相关安排可能会根据招聘进度做相应调整,如有变动,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六、应聘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至招聘单位,原件由招聘单位审核留存,复印件由招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
(一)应届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在校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盖章有效)
3.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师范生提供学校证明
6.研究生另需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7.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8.面试评议表、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校内测试后,由招聘单位提供)
(二)毕业三年内的历届生
1.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另需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2.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5.面试评议表、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校内测试后,由招聘单位提供)
6.须具有幼儿园实习经验证明(提供实习单位证明)
七、其他事项
通过区级测试、政审体检后被幼儿园拟录用者作为“储备教师”使用。录用的“储备教师”实施劳务派遣,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岗位协议,续签劳动合同时需达到用工单位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储备教师”的薪酬原则上参照本区公办幼儿园同类岗位事业编教师待遇核定,根据考核结果给付。
咨询电话:
沈老师 021-37736344
2023年松江区部分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储备教师需求计划
(应届生与历届生)
(↓↓↓下图可点击放大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