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也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三人无视警示翻越栅栏走出景区管理区域,并且擅自下海酿成惨案,故应由易勇等三人承担本次溺亡事故的全部责任,家属其他诉讼请求一并驳回。
这个结果让杨家人完全不能接受,她们向法院提起了上诉。
这次他们不打无准备之仗,开始搜集各种证据。
孙童父亲孙尚斌发现孩子出事时跨越的铁网与海水线间隔20多米,若是在岸上走很难意识到隔离范围。
且隔离的铁网又破又矮,非常轻易跨进去,此网根本不能起到隔离作用。
一审时公司负责人宋秀君曾说景区每日都用三色警示旗标志海域的危险等级,但当他们探询景区工作人员是否可下海时,哪怕插满了不可下海的高危红色旗子,对方仍然说“可以。”
由此可见,景区的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并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而杨家人通过多日观察发现景区工作人员对游客有意无意的违规行为并未加以阻止或提醒。
综上所述,大东海公司对此次溺亡案应该负责!
“作为一个成年人,无视警戒牌擅自闯入危险区域,本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而孩子的家长明知水域在一定程度上会有危险性,为何还要放任孩子四处游走?”
大东海公司负责人宋秀君对杨家人的指责感到十分委屈。
052016年,法院对8.15溺亡案依法开庭二审。
杨家人刚一开始就拿出猛料:
危险区域隔离措施不到位;救援设备不充足;短短3年内景区因溺亡的殒命的人便达到28人,景区显然在管理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