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以“女娲补天”的神话为叙事开端,以“太虚幻境”的神话为叙事背景,以 “绛珠还泪” “木石前盟”的神话为叙事线索,以“一僧一道”的神话为叙事枢纽,如此丰富复杂的神话叙事群构建起了小说的整个情节,增加了小说的神秘色彩,赋予了小说深刻的哲学内涵。曹雪芹就是在现实、梦幻、神话的交织融汇过程中,讲述红楼故事,塑造人物形象。
神话的定义与分类,属于神话学的范畴。而《红楼梦》中提及的神话,以狭义神话定义,已经脱离了神话的概念,仅属于神话思维所作的文学创作。摆脱开这些概念的限制,以双重叙事的角度观之,《红楼梦》中的神话分属三个层次,强以名之,可称之为原始神话、衍生神话和变异神话。这三个层次的神话在含义、范畴、深度等方面是不相同的。当这些神话进入红楼叙事中之后,都深深地烙印上了曹雪芹的“红楼”特色。
壹
原始神话,就是指在历史上、民间和文学作品中大量存在,且得到广泛传播和认可的神话,已经形成相对完整和固定的故事情节、形象和思想寓意。例如,小说第一回中提到的“女娲补天”的神话就属于这一类。除此之外,在文本中提到的娥皇女英、嫦娥、凤凰、三生石等的神话都属于此类,情节、形象、寓意都是既定的,被人们广泛认可和接纳的。在文本中直接引用,无需赘言解释,读者也是非常明了其含义的。这类原始神话的作用,就是在大家熟悉的神话情节和形象中,引发阅读兴趣,产生思想共鸣,为另外两类神话的出场埋下伏笔。
“女娲补天”的神话,历史悠久,耳熟能详。女娲补天的前因后果、女娲具备的精神寓意和民族特色都已经成为固定的文化符号、文学意象。曹雪芹从大家熟悉的女娲补天神话入手,让读者很顺利很轻松地进入到文本之中。女娲补天的神话,涉及到三个要素,女娲、五色石、破了的天。因为读者对女娲补天神话的熟悉,很容易产生丰富而合理的联想,顺其自然地将女娲与贾府中的女性、遗石与五色石、破了的天与贾府的危机建立联系,自然而然进入到红楼的叙事之中,代入感极强。
石,既是故事的讲述者,又是故事的主角;在天上是顽石一块,在人间是通灵宝玉;不同视角,不同空间,此石非彼石。“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无才补天的遗石,记录故事的“石兄”,鲜明莹洁的通灵宝玉,成为了非常典型的神话意象,可言语可思考,有*有诉求,可变幻外形,具有神奇法力。极具哲学思考,如此众多的形象、身份,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现实中,人是多面的、复杂的;女娲补天的遗石,亦是如此,多面且复杂。曹雪芹将神话被拉入现实,让神话的沾染上现实的色彩,将真实与虚幻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女娲,作为神话故事的主角,“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在红楼中,女娲成为了诸多“补天”女性的化身。贾府中的“女娲”们用不同的方式补着贾府日益破损严重的天,她们都具备了女娲补天的意愿、意志和牺牲精神。贾元春进宫,牺牲了青春和自由,成为了贾府盛极一时的靠山,“以势补天”;王熙凤当上了管家,牺牲了单纯和温柔,成为了贾府外强中*支撑者,以精明能干补天;贾探春协理荣国府,牺牲了自己的理想和生活,为成了延缓贾府衰亡的改革者,以变补天;薛宝钗嫁给了“金玉良缘”,牺牲了爱情和婚姻,成为了封建制度的殉葬者,以礼法补天。神话中,破了的天补好了,女娲成功地拯救了人类;文本中贾府那破了的天却无法弥补,贾府的“女娲们”没有能够挽救其衰亡,覆巢之下,皆是悲剧。正如卜喜逢在《红楼梦中的神话》中所言,元春以势补天、王熙凤以精明能干补天,探春以改革补天,这些以个人形式为主的补天行为都是被曹雪芹否定的,注定都会以失败告终。
贾府“女娲们“的补天结局与神话中女娲的补天结局是相反的,体现出曹雪芹的言外之意,神话中的天能补好,但现实社会的天、封建制度的天、贾府的天、人生的天,是补不好的。结局的反差,深刻地体现出了曹雪芹的思考,以及思考之后的无奈与绝望。女娲补天的原始神话,只是开端;贾府”女娲们“补天的故事,却是结局。
原始神话,一方面,在进入文本时保留着原始的情节、形象和含义,易于读者理解和记忆,容易引发阅读的兴趣和情感的共鸣;另一方面,进入文本后赋予了红楼自身特有的作用和含义,是其他神话的基础和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