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与副职是同一目标下的两种角色。副职处在“一人之下、多人之上”的特殊位置,是正职的参谋与助手,具有有限的权力。
有许多副手对角色定位认识不清,存在职责不清或权力冲突的现象,更有不少副手抱怨人难做、事难管。管事多了,把握不好分寸,有“越位 ”之嫌;管事少了,造成管理不到位,有“空位”之感。
副职总比正职多正副职的关系能否有机协调,直接影响到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在这个双方协调的过程中,往往更需要副职维护正职的核心地位,因此副职在处理同正职的关系中负有重要责任。
⒈、尊重不吹捧,服从不盲从。作为副职从内心深处理解和接纳正职,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要求。正职通常由上级组织精心挑选、干部群众比较认可的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好、威信较高的人担任,因此,副职需要也应该尊重正职。
或许有的正职在能力、道德、为人处事等方面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你必须相信,他之所以成为你的上级一定有比你强的地方。
在工作中,副职当然要服从正职领导,按正职的意图办事。但是,服从并不等于盲从,当正职的决策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给予善意的提醒,以免带来大的失误。当发生分歧时,副职应冷静对待,慎重考虑,尽力找出分歧中的相近点,千万不可意气用事,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⒉、用权不越权,到位不越位。副职要明确有限权力的意识。
副职与正职的权力是有差距的,正职统揽全局,把握大政方针,对单位的事情实行全局领导和管理,而副职仅在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权限。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需要和副职实际工作能力水平,授予副职一定的工作权限,副职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且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没有授权的,不能轻易越权、表态。
所谓“越权”主要是指不该说的说了,不该管的管了,不该做的做了。有四种越权行为是副职特别应引起注意而且是禁止做的:
一是先斩后奏。把本不该自己定的事定了,迫使正职同意。
二是设好圈子,片面反映情况,让正职钻,出了问题责任往上推。
三是斩也不奏,不该决定的事定了,不向正职请示汇报,自己说了算。
四是越级请示或多头请示,取得上级支持以后以“尚方宝剑”迫使正职就范。
副职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下限不欠位的同时应上限不越位。
- 一是谋事不谋人,揽事不揽权;
- 二是不擅自代正职行令,该正职表态的要由正职表态,非正职授权不能代正职拍板;
- 三是不能趁正职不在时,办正职不同意办的事项;
- 四是不得架空正职。
- 正职表态拍板的事,只要不违反原则,就要尽力维护,设法落实。副职也不得视分管的工作为“独立王国”“势力范围”。
身为副职一定要摆正自己的角色,知道自己与正职的高低之别。大到决策拍板,小到座次排列、讲话做派,都要甘居“配角”。须知,只有职责赋予你的那摊子工作,才是你施展才华的舞台,且尤需清醒的是,这一舞台的幕后总导演仍是正职,而你充其量不过是个“副导演”而已。
因此,你副手工作做得再出色,哪怕是你独立完成的,成绩也不能全都记在自己的名下,更不可以把正职的好主意、好成绩、好经验说成是自己的。尤其是在正副职共同的上级领导面前,更要谦虚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