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顶层,近期房子漏雨,我找维修工人修补,工人说这与安装在楼顶的太阳能支架生锈腐蚀有关。请问楼顶属于公共区域还是私人区域(购房时未规定)?能否向太阳能设备所有者索赔?
A2:
如果你在购房时,房屋的楼顶面积属于不参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依照《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楼顶使用权归本楼所有产权人共有,即楼顶属于公共区域。这种情况下,对于屋顶漏水维修费用的索赔问题,需要分情况进行考虑。
第一种情况,因小区的物业公司未履行对楼房楼顶公共区域的管理义务,导致楼顶的漏雨,你可向小区的物业公司申请报修。根据行业规范,小区的物业公司负有对该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的义务。因此,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楼房楼顶负有完全的管理职责,应及时对楼顶进行维修和维护。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物业公司未履行对楼房楼顶公共区域的管理义务,导致楼顶漏雨的,物业公司应对此承担管理过错责任。
第二种情况,房屋楼顶漏雨情形是楼顶安装的太阳能所导致,同时,太阳能不是由物业公司而是由其他住户安装的,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应由实际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你可以通过协商或提起侵权诉讼的方式,向安装太阳能的相关住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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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本人女,有两个小孩,跟丈夫离婚两年,才发现丈夫两年前出轨而且有了小孩,现在两个孩子跟着我,当时离婚是被他骗的,说公司查税有问题怕被影响,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后面才发现他出轨有了孩子。请问男方这样算不算重婚?当时离婚财产分配我也没怎么争取,现在该怎么办?怎样才能为孩子争取最大利益?
A3:
如果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是真实自愿的,未受胁迫,那么离婚行为有效。男方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审查其出轨具体情节。如在离婚时双方并未对孩子抚养费作出约定,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为孩子争取最大利益。
依照《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所以,如果男方只是出轨并有孩子,还无法认定其构成重婚罪。但若有证据能证明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你们现在已经离婚,你仍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描述,如果男方不存在虚构公司债务等情形,你与男方已经离婚两年,离婚时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以男方出轨并有孩子想要主张重新分割财产并无法律依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已经超过了离婚后一年内起诉的诉讼时效,也无法有效的主张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并未对孩子抚养费作出约定,你可以孩子为原告,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向男方主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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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与男方分居1年半,孩子一直跟我住娘家,1个月前男方暴力推倒我抢走了孩子(有视频为证),且至今不让我见孩子,也不知下落。我已起诉离婚,但男方不同意离一直拖着。6个月冷静期后,他还是不同意。请问他不让我见孩子,这样犯法吗?我经济条件更好,但如果法院还不判离,孩子会因为与我分开太久而判给男方吗?
A4:
你好,6个月后你再次起诉时,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仍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需要考量父母双方所具备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等因素。
男方不让你见孩子的行为是不妥的,父母对孩子享有平等的监护权。在法院判决前,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发生暴力冲突,可以报警由警方介入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离婚案件中对方当事人抢夺、转移、藏匿未成年子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为保全。法院对拒不停止抢夺、转移、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的,可以处予罚款、行政拘留。如果男方不停止上述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居满两年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你和男方符合该项,可在第二次起诉中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同时,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向法院说明孩子不适合由男方抚养的理由,具体理由可包括:子女从小在女方家长大,男方抢夺孩子,改变其稳定的生活状态,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等。
如果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女方,但男方仍然拒绝将孩子交由女方抚养,男方将会面临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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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上班的公司以我在2014年7月21日至31日连续旷工11天为由,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且六年来拒不转移我个人职工档案。期间经过仲裁、强制执行还是不转,并且不提供我在酸洗工岗位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使我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进行职业病鉴定。请问用人单位未按期办理档案移转手续是否已构成违法?我能否向有关部门投诉并申请赔偿?
A5:
经过强制执行单位仍拒不转移档案,你可以要求法院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单位不提供档案复印件导致你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进行职业病鉴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按照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旷工11天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且你确实存在连续旷工的行为,那么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即便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也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给你办理档案移转手续,单位未按期办理已构成违法。
经过强制执行程序单位仍不转移档案的,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如果经调查发现单位确实存在扣押档案情况,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单位限期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并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你也可以要求法院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并要求单位转移档案。如果单位有能力履行义务却拒不执行,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单位拒不提供你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导致你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职业病鉴定,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