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胡知县断案数不胜数,也练就了火眼金睛,他自打第一次审案时,就觉得有几个疑点。
一是侯宝中人长得木讷,老成,妻子储氏妩媚,年轻,两人在一起根本不像夫妻,倒像父女。
二是侯履中在大堂上看嫂子,以及储氏看小叔的眼神有点不对劲,暗含着暧昧。
三是储氏只是欠曹氏五两银子,不足以让她费尽周章去构陷弟媳。
四是侯履中是有文化、有脑子之人,捉奸过程漏洞百出,他怎么就看不出来,轻信妻子出轨?而且他和妻子已经有了个五岁儿子,休妻之后再娶,让孩子有个后妈,难道他就不在乎?
知府一听连连点头,觉得只有将这些疑点弄清楚,才能办成铁案,不制造冤案。于是他秘密传来曹氏,对她说:“你哥嫂大贪图你的钱财,有意构陷你,合乎情理。但是你们结婚五六年,儿子五岁,你丈夫为何那么绝情?”
“你只有说出真相,此案才能结案,让你回到儿子身边,母子团聚,不然的话,你们骨肉只能分离,孩子难免就会有个后娘。”
曹氏一听此言,当即泪如雨下,说出实情。
原来储氏生性风流,看上小叔子侯履中,百般挑逗。女追男,隔层纱;侯履中在没有结婚时就和嫂子勾搭成奸。
结婚后储氏与侯履中藕断丝连,储氏妒忌吃醋,说曹氏坏话,不许小叔子对曹氏好。
一日,曹氏撞见了嫂嫂和丈夫的破事,但为了家族名声,丈夫前途,家庭和谐,她没有声张,选择了视而不见和隐忍不发。
但储氏则心惊肉跳,担心小叔子因为曹氏而冷落她,就下决心逼弟弟休妻。那样的话,小叔子就会一心一意地只对自己好。
至此,此案真相大白,知府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知府最终是如何判案的?将侯氏兄弟痛打70大板,对他们处以300两银子罚款。
知府的目的是打算将这笔罚款交给曹氏,养育孩子。因为通过这次变故,曹氏对丈夫已经死心,但她也不愿意改嫁,决定含辛茹苦将儿子抚养大。
孤儿寡母日子艰难,有了这笔钱,曹氏就能渡过难关。
对于侯家兄弟来说,这笔巨款一时半会也拿不出来,需要用尽气力去赚个十几年,也算是一种严厉的惩罚。
而储氏勾引小叔,属于乱伦,还陷害弟媳,罪加一等,罚到别人家为奴,永远不能赎身。
到此,此案才算圆满结束。
胡县令明察秋毫,断案如神,而知府在刑讯逼供合法化的清朝,能避免冤案,对黎民负责,也确实难得。最后知府对案犯和受害人的处理结果也十分高明,非常“人性化”,迎合了百姓的心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