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的现实中女方同样可能有自己的婚前房产。尽管这种现象可能并不见得普遍,但的的确确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无论是男性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还是女性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都属于他们的婚前财产。个人婚前财产的支配权当然属于财产所有人的个人自由:所有人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在自己死后把房产留给谁。可以留给父母,可以留给配偶,可以留给孩子,甚至可以赠送他人。
如果房产所有人在生前并未留下遗嘱呢?那么这处房产会像存款、汽车等其他财产一样按法定顺序继承。在被继承人没立遗嘱的前提下法律默认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规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没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资格继承遗产。
房产所有人死后留下的房产在原则上应当由所有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平分。如果这些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不在了或全都放弃继承,那么所有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资格继承房产。当然这里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这处房产是完完全全属于所有人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姻关系中的男方去世后他所留下的婚前房产就是由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平分。
如果在男方父母先于男方本人去世的前提下男方和妻子只生育有一个孩子,那么这时男方的婚前财产就由妻子和孩子各占有一半的份额。如果男方和妻子生育有多个子女,那么就由所有子女和母亲一同平分房产。这里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就是上文提到的再婚*家庭的继子女继承权问题。《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与继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