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安身立命之本。
房价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焦点。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为了买一套房,不惜赌上全家积蓄,尤其是对于农民来说更不容易了,有时候一套房可能就是他们一辈子的积蓄。
现在的房子,不仅是子女结婚的门槛,还成为了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垫脚石。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不得不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子女继承父母房产。
毕竟,现实就是这样,有的子女为了获得父母生房产而对簿公堂,最后连亲兄弟都做不成了。一旦处理不当,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看到这里,相信有人就会说,房产权继承很简单,只要是父母的东西,理所应当传给有血缘关系的下一代。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其中,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民法典》,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简而言之,也就是说,自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变化一: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权
以前,最常见立遗嘱,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并且在现行规定中,相比于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形式,公证遗嘱在法律层面具有优先性。
最重要的是,这一类人又都是年迈、行动不便的老人,农村大老远去一趟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老人折腾不起啊。
不过好在新的继承规定中,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
录像遗嘱
打印遗嘱
在《民法典》新规下,取消了传统公证遗嘱的优先性,以“最后时间”作为优先效力,赋予了老人更灵活的分配权力,与“宽恕期”一同确定最终遗嘱。
另外,新规还要求,立遗嘱时需要2个或以上见证人共同,要明确标注立遗嘱日期和清晰手写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