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提到过,房子拆迁,视情况而定,租客是会有一些适当的补偿,但应该合规,合法,在合理范围之内。
03房屋拆迁租客到底能否获得补偿,其实这个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直接回答能或不能。根据承租房屋的性质,可以分为以下情形:
第一,从相关法律法规来回答:
1、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交换补偿两种方式进行征收补偿。被征收人通常是指拥有被征收、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按照不同的补偿项目,补偿对象是相应的权利人。
2、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除《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原则性规定外,地方政府还制定了有关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地方性法规。比如,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办法》中称为被征收人。
第二、从事实层面回答:
1、在征收拆迁前租约已经到期
无论是住宅用房还是经营用房,只要租赁协议在征收拆迁期限前已经到期,征收拆迁行为不会影响承租人的实际权利,因为承租人只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到期日搬出并移交房屋协议。因此,在租赁期满的情况下,没有相关法律作为承租人主张拆迁补偿权益的依据。
2、在征收拆迁时还没到期
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因房屋征收拆迁需要出租人提前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的,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因房屋征收拆迁需要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的,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对隐瞒房屋即将被征地拆迁事实,在征地审批公告后仍出租房屋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出租方的合同欺诈行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总之,出租房屋被征地拆迁时,承租人无权要求房屋拆迁补偿,但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出租人对征地拆迁和合同变更对其权利的影响作出相应的补偿或者赔偿。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必须明确相关条款。
如果房屋租赁人蛮不讲理,漫天要价,甚至通过霸占房屋、实施暴力等过激手段索要补偿,那么不但很可能起不到维权意义,反而可能将自己置身于各种法律风险之中。
律师提示
作为承租人,如果承租的房屋因拆迁确实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影响和损失,可以和房东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是千万不可在利益驱使下狮子大开口,非但捞不到好处,还增加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与其动歪脑筋,不如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将来终会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无论是租客还是房东,都要有法律意识,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到,以杜绝之后可能会面临的损失或风险。一旦陷入拆迁纠纷,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