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孩子五六岁的时候,都会把他送到学前班或幼儿园,一来是可以减轻家长的负担,有时间出门找个工作赚钱,二来也是让孩子可以学到知识,以后好去上小学,不过有些家长是把学前班或幼儿园给当成了托管所。
在这类家长看来,自己把孩子好好送过去,老师就得好好交到自己的手里,但是小孩子都是比较喜欢闹的,在学校和同学打闹时,可能也会磕碰受伤,此时这类家长就会怪老师没看好,要求学校赔偿孩子的各类费用。
在贵阳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6岁孩子和同学玩闹时,意外撞到人受伤了,眼皮缝了好几针,家长要求学校负责,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情是这样的,姚女士的儿子已经6岁大了,如今正在贵阳的一家学前班上学,前不久孩子在操场上和同学打闹,在跑的过程中撞到另一位女同学,眼睛受伤毕竟严重,老师就给姚女士打了电话通知,并让另一位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治疗。
等姚女士赶到医院查看时,医生说眼皮上的伤势毕竟严重,里面的肌肉都已经撞坏了,为此在她儿子的眼皮上缝了好几针,姚女士担心后续会留下伤疤,在她看来老师的处理办法也不妥当,因此她提出让学校赔护工、疤痕修复等等费用。
在和学校沟通多次无果后,姚女士也找了媒体曝光此事,据姚女士介绍:当初在孩子受伤后,老师没有第一时间送孩子去医院,而是先打电话通知她,后面还是叫别的家长送去的,她认为老师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因此学校是有责任的。
对此老师也出面做了解释:在孩子受伤后,她先是给孩子清理了伤口,还给孩子贴了创可贴,这位送孩子去医院的家长,她也是比较熟悉的,当时又是临近放学时间,老师也是走不开,这才让家长代为送去医院,老师认为自己做的没有错。
至于家长提出的赔偿问题,其实学校是有购买意外保险的,在孩子出意外的第一时间,学校就把情况报到保险那边去了,现在就是等待走流程理赔,在听完老师的解释后,姚女士还是认为学校有责,要求学校额外再补偿一笔钱。
不过学校负责人是拒绝了姚女士的诉求,表示学校方面也没有过错,孩子是在下课时操场上乱跑出的意外,老师也第一时间做了处理,如果姚女士对走保险理赔不满意,那就只能请她去法院起诉了,到时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
目前姚女士还在就此事和学校协商着。
小结整件事情看下来,学校方面确实是做到位了,当时孩子是自己乱跑撞到同学,伤势也和学校的管理没关系,而老师第一时间也通知了家长,还给孩子做了初步处理,再委托其余家长送往医院,期间耽搁的也就几分钟,孩子也没有大问题,走保险理赔就够了。
要是强行说学校有过错,顶多就是老师没有亲自送,而是委托了别的家长,不过这点上也没多大问题,家长的孩子也是在学校读书,总不能自家孩子不要,把姚女士的孩子给拐走,如果在路上出什么意外,就算换成老师也是一样的,更何况孩子伤势及时得到治疗。
写在最后现在做老师也是挺不容易的,孩子在学校摔了要怪老师,学习不行也要老师背锅,要是老师教学严厉点,家长还是得接着来闹,要我说学校不是托儿所,平日里老师是教学习问题,在孩子安全方面的问题,还是需要家长来教育,不能把什么锅都甩给学校。
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