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顾雏军案,还改革一个清白。
——经济学家吴敬琏
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上述两案(张文中案、顾雏军案)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
——《人民法院报》评论员文章
“重审顾雏军案”乃2018中国家族企业年度大事
2017年12月29日的《人民法院报》头条称,最高人民法院28日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顾雏军案”, 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
发生于2004年“郎顾之争”,以及之后持续多年的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令郎咸平声名鹊起,而其背后则是以国企改革为代表的产权改革追问与反思。
这么多年以来,始于2005年7月,终于2008年1月的“顾雏军案”,学界一直有人呼吁“重审”,而2012年被提前释放后的顾雏军本人,也一直为当年“蒙冤”鸣不平。此次最高法决定重审顾雏军案,也是基于“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
顾雏军案,本质上是一起涉产权案件,其不仅改变了一位风云企业家的命运,也是中国家族企业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重审顾雏军案、张文中案、以及李美兰案,事件本身已释放出一个新的强烈信号,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等权益;如此来看,“重审顾雏军案”,乃2018中国家族企业年度大事!
因“北京一中院”此前判决中国证监会向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公开科龙案立案文件,引发社会关注。(向顾公开的文件包括《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2005年证监会对科龙电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名单、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立案调查理由及立案调查结论等文件。)
证监会不服!决定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顾方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再起波澜”, 顾方律师曾称上诉是拖延时间。
号称民企“大炮”、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说,顾雏军这个案件很有典型意义,“对待民营企业,法律上最不公平的就是把企业家和企业混在一块。
企业家犯事,企业受累。而国有企业负责人出事之后,出于维护安定团结的需要,企业并不受影响。中国曾有一大堆行长出了事,都被判了刑,但银行并没有垮,另派人去负责就行了。现在的私营企业,也不光是私营企业主个人的事情,它涉及企业几千几万名员工就业的问题,涉及社会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