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一个女人被冠上“潘金莲”的名号,这辈子恐怕也就没法挺起腰杆做人了。
(不信,你问问马蓉去)
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和丈夫秦玉河搞了个假离婚,准备等孩子生下来上了户口再复婚。没想到,离婚才几个月,秦玉河就和别的女人结了婚。
李雪莲更没想到的是,秦玉河还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说:嫁我的时候,你是处女吗?你是李雪莲吗,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
为了纠正这句话,为了摘掉自己头上“潘金莲”的帽子,李雪莲决定去打官司…
就是这样一个屁大点的事儿,李雪莲折腾了十年。这事儿愣是从芝麻变成了西瓜,从蚂蚁变成了大象。一直闹到了北京,闹上了人民代表大会,把当地的法院院长、县长、市长搞下了台…
每年北京开人代会的时候,县里,市里的官员,无不提心吊胆,谈李雪莲色变。
新任县法院院长王公道就说:因为一件离婚的事,曾经撤过市长、县长、法院院长,清朝以来,中国没发生这样的事。秦玉河这龟孙子,要是放在清朝,我早把他枪毙了。(原著小说中的台词,电影里可没有)
[李雪莲]的前夫 [秦玉河]
就是他说[李雪莲]是[潘金莲]的。
李雪莲,普通的农村妇女,摇身一变,就成了三个人:在官员眼里,她是“小白菜”;前夫说她是“潘金莲”;她觉得自己是“窦娥”。
法院院长王公道说:这三个女人,哪个是省油的灯?她还跟白娘子似的练功似的,一练练了十年,可不就成了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