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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让人信服的证据则是当时旅行用的一辆黄色轿车。
经过血痕检验,车的前座、脚垫、座椅板以及车上的一个相机包都发现了大量血迹。
调查员也一度怀疑这个相机包曾被用来运送婴儿的尸体。
不过最致命的一点是在司机座位的脚刹上方,发现了一道喷溅的血痕,疑似是从动脉中喷溅而出。
还在车里找到了一把锋利的小刀具。
迈克尔在法庭上面对法官的盘问,也没说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吞吞吐吐,似乎想隐瞒些什么。
林迪却丝毫没有惊慌,反而是斗志十足,甚至说得上是咄咄逼人。
这让当庭的人更觉得,这怎么都不像是一个失去至亲的人。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不检测车上的血迹是否为婴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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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由于当时DNA比对技术还未出来。
二是我猜测的一个原因,当时的舆论和大众都一边倒,在这样的一个压力下,且由于法医检测的不严谨,导致法庭做出这样的判断。
检方认为,在阿扎利亚消失的那天晚上,是林迪偷偷找机会将孩子在车上*害后,用车上的相机包来运送尸体。
清理完所有的痕迹之后,她回到营地自导自演了野狗这场戏。
澳洲野狗虽然具有攻击性,但明目张胆地出现在一群人面前,还从帐篷里叼走一个婴儿,更是闻所未闻。
因为截至上世纪80年代,都没有任何关于野狗袭击人类的报告和传言。
1982年10月,林迪一级谋*罪名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丈夫迈克尔则因包庇凶手的罪名,被判处18个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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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的民意调查中,有大约80%的人都认定林迪是真凶。
可事情到这里远远没有结束,尽管大多数人都觉得林迪这个*女的女魔是罪有应得,但仍有少部分人认为这次判决的是不公平的。
案件在一次不经意间被扭转了!
案情多次变化林迪被判刑的四年后,1986年2月,一位游客在攀登艾尔斯岩时不慎坠亡。
警方在死者不远处的野狗窝发现了一件婴儿短款外套,之后拿给林迪进行辨认,正是当年那件唯一没有找到的衣物!
而当时车上检验出来的大量血迹,也有了新的解释。
当时的血痕检验采用的方法是,利用血红蛋白的过氧化物酶的活性,滴在需要检验的地方,如果有血迹存在,就会出现蓝色反应。
可是除了血液外,牛奶或蔬菜等多种物质也会发生过氧化物酶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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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需要对同一种痕迹使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都呈阳性时,才能最终判断为血迹。
但当时的法医团队,明显没有进行更深一步的检测。
调查组重新对汽车和相机包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果然是一些泼洒的饮料。
而最关键的是,脚刹上方动脉喷射出的“血迹”,则是汽车公司在生产车时使用的一种名叫“杜菲克斯hn1081”的消音材料的残留物。
也就是说,车上根本没有血迹!
当时的关键证物,连衣裤上的咬痕也出现了反转!
莱斯,是认为判决不公平的人之一,同时他也研究了很多年的澳洲野狗,认为当时肯尼斯的实验结果并不严谨。
于是他花费几个月的时间,不断重复肯尼斯的咬痕实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