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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肉团包在布里面扔给野狗撕咬,最终发现,野狗的咬痕是不规则的毛边状,但是,也会出现利落的V字形咬痕。
这与连衣裤上的咬痕是相吻合的!
之外,他还发现,野狗是极其聪明的,甚至可以在不破坏外包装的前提下,从里面拖出完整的肉团。
当年定罪的关键证据,现在一项项都出现了破裂。
最终在1987年,法庭推翻了先前对林迪和迈克尔的所有判决,将他们释放并给予了经济补偿。
但阿扎利亚的死因和尸骸始终没有找到,所以林迪是被“赦免”的,而不是无罪释放。
林迪在入狱五年后,重获了自由,看似冤屈被洗清了,实则远远没有。
在一些人心里,她仍然是个残忍*害自己女儿的“女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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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人会在她的家门口学狗叫,朝他们家乱丢东西,甚至会在林迪出门的时候,表现出一副痛苦的样子大喊“我的孩子被野狗叼走了”。
从一开始,林迪都在不断上诉,被反驳,继续上诉。
这件事发生后,她就一直致力于摆脱“女魔头”这个称号,不断申请重启调查,希望能够彻底洗清自己的冤屈。
终于,在1998年的4月份,也就是林迪被释放的十一年后,事情出现了一丝曙光。
终于落幕有一群澳洲野狗攻击了一个13个月大的婴儿,并试图将他拖走。
最后还是因孩子父亲反应及时,这才吓跑了野狗,救下了孩子。
此外,有记录显示,在1986到2010年,发生的多起野狗袭人案例中,至少有3名孩子因此死亡。
经过媒体的不断报道,野狗不会攻击人类的谣言也不攻而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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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最新的研究表明,澳洲野狗不但可以拖走和自己体重一样甚至超于自己体重的生物,而且在食用一些鸟类时,甚至会连羽毛也吃掉。
那我们不难想象,只有九个月大的阿扎利亚,骨骼还并未发育完全,比较脆弱,那野狗很有可能连骨骼一起吞了下去!
直到2012年,阿扎利亚的事情才被最高法院判定:有充分的证据表明野狗在特定条件下具有攻击性,是野狗叼走并害死了阿扎利亚。
并且澳大利亚政府还赔偿了林迪130万美元。
跟随了林迪32年的“女魔头”称号终于被摘下,事情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林迪是无辜的,我们是有罪的。”《纽约时报》6月21日用了这样的标题,检讨32年前的那桩冤案。
曾是当年追逐林迪众多狗仔之一的记者凯文·希区柯克,也立刻向林迪道了歉;
30多年前嘲笑林迪的喜剧演员温迪·哈默也非常内疚的表示,他盲目的愚蠢和残忍造成的伤害无法弥补,感谢他们的容忍与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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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了三十多年沉重包袱的林迪,终于松了一口气。
此次事件,还多次被改编为电影与小说,最著名的是在1988年拍摄的一部电影《暗夜哭声》。感兴趣的伙伴可以去看看。
这是一起“媒体公审”的典型恶例,“集体疯癫”和“公众狂欢”让一桩偶然的不幸事件演变成了一桩离奇惊悚的*人害。
舆论可以救人,也可以变成最恐怖的*人武器!
大家在网上冲浪留言时,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知全貌不予置评!避免同样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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