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与加速度:好事要成双,没有力,就没有加速度,二者彼此成就,不能分离。
由牛顿第一定律可知:如果作用在一个物体上的所有力量都相同,那么该物体的速度(快慢和方向)就是常数。这表示它既没有加速,也为有减速。
如果力图中所有力量都平衡,那么加速度就是 0。
例如:你以时速65 公里的固定速度开着车前进。那就表示,让车子慢下来的力(轮胎摩擦、空气阻力、轮子压过的安全锥)等于设法要增加速度的力(引擎)。如果没有摩擦力,没有风的阻力,路上也没有配置安全锥,汽车引擎不需要出那么多力,就能继续保持 65 公里的时速,直线前进。
如果力图中的所有力并未彼此相等,物体就会加速或减速。
例如你要是从山坡上滑下,重力会让你加速,除非有足够的摩擦力或撞上一棵树。摩擦力会让你逐渐变慢,表示为一个指向后方的小箭头;一棵树则会让你突然减速,表示为一个大箭头,指着你张大尖叫的嘴。
力有两项要素:质量和加速度(如果物体正在减速,那么加速度就是负值)。所以公式就成了:F= ma。
如果知道质量和力就可以算出某物体会如何加速或减速。如果你知道质量和加速度,就也能得到力。即:F →a→F。
谨记:a=F/m,是加速度的决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