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例:有农村老妪言:“老妾以桑麻为业,蚕未成眠,已假客之丝钱矣;麻未临机,已贷客之布钱矣。”在第二种情况下,牙人收购产品、机户或一般农户生产出成品,需要一段时间。
据李乐记载,明代乌青镇的丝行牙人在拿到客商资本后“丰其款待,割鹅开宴……商货散去,资本主人私收用度,如囊中已物,致商累月经年坐守者有之”。

“累月经年”不可能仅仅是牙人的故意拖延,可能也包括商业信用(由牙人经手)关系所需的一个周期。
这种商业信用关系在其他手工业行业中也是存在的,如《醒世姻缘传》所载京师的乌银手饰生产也是靠赊帐以补充流动资金的。

还有一种对生产者的信用是商人对手工业生产者放贷原料、包买生产者的产品。
明末张履祥为人考虑生计问题时指出:“若牙行有棉花可赊,为之经营数斤 ,而待其以纺绩所得偿之,辗转相继,为便亦多也。”

另外,商人还经常预购、包买各种农产品,尤在各种经济作物产品中,这种关系更为常见。
为了顺利完成再生产,他们与商人或其他生产者之间发展了商业信用关系,在粮食生产中,各地豪商大贾趁宣府、大同等边镇召商籴买军粮时,“各挟重资,遍散屯村,预先购买,小家已卖青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