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那些“审判”评论,说什么“54年公派留学,59年叛逃,20年死于新冠,苍天饶过谁”;什么“1958年就死了的人,今天终于出殡了”云云,言辞极其不堪。这里面的潜台词,似乎所有海外华人都是“叛国者”了,推论何其荒谬啊!且不援引所谓“迁徙自由”了,这些言论对傅聪也是不公的,实在是让逝者不能瞑目,令生者感到隐隐不安。
我们总以为傅雷父子是大名人,生平皆道于人口。可随着傅聪的离世,我们才发觉:我们对傅聪是如此缺乏了解,特别是对逝去的年代又是如此隔膜啊!晚年的他,曾在采访中痛心疾首地表达过,“我们应当接受历史的教训......不能好了疮疤忘了疼”,言犹在耳,斯人已逝。
今世今日,到底该如何纪念傅聪,似乎也成了面向全体国人的一道认知考题。
傅聪年轻时,曾对一位好友说过,“音乐比我的生命更重要”。这句话其实也是理解他一生的关键。
他似乎天生就为音乐而生。据《傅雷家书》,他自幼就对音乐有着难以置信的好感:三岁起就爱听古典音乐,只要其父在唱机一放上西洋乐曲,他就会迅速安静下来聆听,从不吵闹。有一回,傅雷好友、擅长小提琴的雷垣先生,只是随意在钢琴上按了一个键,隔壁房间的傅聪竟然马上说那是“绝对音阶”。
图\傅聪弟弟傅敏.后整理出版《傅雷家书》
这种功力那是经受多年训练都难以分辨的,刚会说话的傅聪竟不假思索能懂,惹的他全家人都惊叹不已。也许正因为如此,“天才惜天才”,傅聪后来特别欣赏郎朗,甚至认为郎朗比李云迪更有天分,其“天才是无限的”。他说,“头一次听郎朗弹琴时,激动得不得了”,感动得落泪了。尽管,他同时也指出,郎朗趣味不高,“甚至有点民间艺人的感觉”,是不断去“迎合美国的低级趣味”,不提升层次只怕会成为方仲永云云——这个判断与奉劝,也许正逐渐“变现”了吧。
正因有雷垣的赏识,傅聪很年幼时,就走上了正式的学乐之路。9岁那年,他就被送到意大利钢琴家梅.百器处,登堂入室为学生,成了李斯特大师的“再传弟子”,苦学了3年。同时,在傅雷的教诲与影响下,他也阅读了大量中国典籍,对于传统文化有着深广的积累。他说,生平第一次弹肖邦《夜曲》,就不自觉想到“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这句中国古诗,悲从中来。他英文也很好,对莎士比亚的戏剧及十四行诗,琅琅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