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中我们提到,封建统治者为了方便统治百姓,以每年的造籍日为增年节点。先秦两汉时期,民众在政府造籍期间,自主向基层主管部门申报年龄。然而这种申报方式,存在人民瞒报或是官吏舞弊的行为,使得封建统治者对百姓控制力出现一个较大的真空。
而随着中央集权的发展,封建政府对户籍的控制也越来越完善,相比于先秦两汉选在八月这个比较尴尬的时间节点进行造籍,唐代政府则是在正月选择造籍,正月造籍的意义在于,官府计龄方式和民间计龄方式达到了统一,有效避免了舞弊及瞒报现象。
那么读到这里,想必大家都有一个问题,为何秦汉选择在八月造籍,而唐代则是在正月造籍呢?这里就不得不提到经济重心的南移,秦汉时期中国的经济重心主要在北方,集中在黄河流域,八月份正值农忙时期的收获季,在这个时间点进行造籍可以使官员快速掌握所辖地区的户口数据。
而随着三国魏晋时期,北方战乱频发,而五胡乱华更是将整个中原破坏得支离破碎,而南方在这百年期间并没有经历太多的战乱,朝代更替也主要是以权臣篡位为主,没有爆发大规模的夺位战争。因此在秦汉之后,各朝政府选择在正月造籍,与江南经济地位的上升有着必然的联系。
除上述原因之外,秦汉之后朝代选在正月造籍的原因,是赋税政策的转变。秦汉时期赋税制度并不完善,主要计税方式还是基于每家每户的壮丁人口,按月进行赋税缴纳。魏晋之后赋税征调制的出现,绢帛粟米等实物赋税都是在政府规定的特定时间缴纳,所以没有必要一定要在收获季时进行造籍,只需在缴纳赋税的特定时间前确认户籍即可。
此外,秦汉之后,户籍功能也发生转变,秦汉时期户籍作为赋税依据,必须一年一造,但随着赋税制度的健全,魏晋时便出现了户籍三年一造的情形,而户籍的作用已经从赋税依据转变成了基础台账,专用的账本的出现,税吏在征收赋税时不必确认所属地的准确户籍。
传统民俗增年计法与手实申报在历法尚未出现的年代,中国人利用自然景观以及农作物的成熟期来判断年份的更迭,而在重要的时间节点,比如十月份,恰逢黄河流域地区的收获时节,旧的农业生产周期结束,新的农业生产时期即将到来,于是人们将这个时间节点设为一年之始。
而在周处所著《风土记》一文中,提到了"正元日,俗人拜寿,上五辛盘,松柏颂,椒花酒,五熏炼形"。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自魏晋时起,正元日的概念就已经出现,传统节日的核心内容无非就是祭祀先祖,饮酒作乐等。
但是在《李膺家录》一文中,提到了在庆祝正月时,年轻人要在老人之前饮酒,这显然不符合传统文化中对老者的尊敬。
那么在魏晋时期,正元日饮酒为何要以年少者为先,此处不妨猜测下,在西晋时,民间采用"岁首增年"的计龄方式,年轻人意味着年龄增长了一岁,而老人为了表达对少年人增长一岁的庆祝,甘愿后饮。不过无论是先饮还是后饮,足以证明魏晋时期,民间已经开始用"岁首增年"的方式来计算年龄。
随着历法的不断完善,古人农时对节气及自然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在此基础上,民间的计龄方式也从单一的按收获时分作为节点计龄转至正月计龄,计龄方式的演变也蕴含着古时百姓的大智慧。
在传统民俗的基础上,唐代官方推出了"手实申报"的计龄方式,也就是在每年正月,百姓可以向当地政府自己申报年龄,而非等到造籍日时申报。这种方式可以说是使官方计龄方式和民间计龄方式达到统一。
总结经过上文相关的介绍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古人计龄,并不存在"周岁"计龄的方式。顾炎武所提出的"岁末增年"也只是纸面上的理论罢了。虽然并没有周岁计龄的概念,但是古人的年龄分官方年龄和民间年龄两种,而我们在讨论某位知名古人的年龄时,多少都按史书以及当地县志中的官方年龄来作为参考,默认将官方年龄和民间年龄视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