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今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可以看出不高也不太低,从国家强调的宏观政策看,会支持刚需和改善等住房需求,但绝对不会对房地产搞大水漫灌,也就是说不会指望靠房地产来拉动经济,顶多不让房地产拖后腿而已。
2、地方财政紧张。一个是经济状况问题,加上在这三年客观因素影响的投入上,地方经济也是捉襟见肘,而房地产不可能再搞大拆大建,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必须的,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种则成了板上钉钉的事。这也是回答前边人们还在讨论房价问题的一个疑问,根本就不在房价层面了,而是上升到地方切身利益了。更回答了那些提问该不该征的问题。
所以,房地产的尽头一定是房地产税,房价失去了大涨的动力,土地财政也会受到影响,而未来只能是通过房地产税来实现稳定的财税来源。
3、最重要的还有,就是通过房地产税形式来进行第三次分配推动共富目标。我国住房占居民家庭总资产比重达到60%,房产已成为我国居民家庭的主要资产。房地产税将站在历史高度重新承担起新的历史责任,在推动共富和实现第三次分配过程中将扮演重要角色,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和实现社会公平。
当然,房地产税开征前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产还要不要缴纳房产税,肯定是要收的,因为只要买房的都是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只是该如何为大家解释这件事。
首套房要不要征?多大人均面积可以免征?这是我们最关心的,我想,一定是累进制,越是住大房子、好房子,越要多交税。对于只有一套的应该免征或少征。
征收房地产税的必要性一定是多方面考虑的结果。一定是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对持有环节征税遏制炒房。但无论如何,都应该是利于广大普通老百姓的长远利益,而不应该是普通老百姓被转嫁的负担。当然我们不能只看眼前,更要注重最终是为了谁好。
最后我借房地产经济金融专家孟晓苏的话说一下,他曾表示,中国的房地产税一直未能实施,是因为中国把房地产税复杂化了。总结起来就是“见房就征,见人就退”。“只要按我的方案,马上就可以征。(在退税时,)不管退哪套,让老百姓自己选,一年就能把覆盖老百姓的房子找清楚了。”
对于这个方案,我此前曾评论过,得到了广大网友们的支持,大概意思就是不管你有多少套房,见房就征,先都征收,然后根据各自的情况返退,见人就退。孟晓苏可以说是房地产深度参与者,也是第一代房地产人,不仅对中国了解,他的建议或许有几分参考价值,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话都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