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某花在厦门市海沧区任某诺餐饮店制作肉粽和碱粿,并在制作过程中擅自违法添加硼砂。
这些年,硼砂的案件屡禁不止,2014年,原公安部曾破获一起涉及山东、河南、湖北、河北、安徽、黑龙江、辽宁等7省的特大制售添加硼砂的“毒腐竹”案。
2019年5月,经营早餐店的黄某为使售卖的粽子口感更佳、粽叶与粽子不粘连,遂在蒸煮粽子的水中加入非食用物质硼砂。
2020年6月12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类似案件,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粽子案,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而在北方的山西省也有类似事件发生,晋城市和大同市的多家商贩,在2020年8月份也被查出在制作凉皮时添加了硼砂,以达到延长保质期和提升“卖相”的目的。
这些仅仅是被查处或者被曝光的,还有多少没有被曝光的不得而知。
在这一则则新闻当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共同点,就是不法商家都喜欢在销售的食品中添加硼砂。可能有人会好奇,硼砂到底是什么?
硼砂化学名称为四硼酸钠,别称月石。
硼砂产于干旱地区盐湖和干盐湖的蒸发沉积物中,与石盐、天然碱、钠硼解石、无水芒硝、钾芒硝、钙芒硝、石膏、方解石、钠硝石、碳酸芒硝及其它少见的硫酸盐等伴生。矿砂挖出后,溶于沸水中,滤去杂质,滤液放冷后析出结晶,取出干燥。根据含水量的不同,硼砂可以是:无水物、五水物或十水物。即:硼砂有十水四硼酸钠、五水四硼酸钠和无水四硼酸钠等产品。